文/李钢
2024年3月22日20时左右,俄罗斯首都莫斯科近郊克拉斯诺戈尔斯克市“克罗库斯城”音乐厅发生枪击事件。武装分子进入音乐厅向人群射击,先是使用轻武器射击,然后纵火点燃音乐厅。
3月23日,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IS)宣称对这一震惊世界的枪击事件负责。据悉,“克罗库斯城”音乐厅恐袭事件造成144人死亡、551人受伤。同日,俄外交部发表声明称枪击事件为恐怖袭击。俄联邦侦查委员会表示,根据“恐怖行为”条款对枪击事件进行刑事立案侦查。随后,该委员会侦查组专家第一时间进入现场开展侦查工作。时隔月余,也就是4月23日,俄罗斯联邦侦查委员会突然宣布以受贿罪逮捕俄罗斯国防部副部长铁木尔·伊万诺夫。这次“抓内鬼”的行动令鲜少示人的俄罗斯联邦侦查委员会再次出现在公众面前。
俄罗斯联邦侦查委员会
俄罗斯联邦侦查委员会(又译“调查委员会”)于2007年依据《刑事诉讼法》修订案设立。2011年1月,根据相关法律由隶属于俄罗斯总检察长改为隶属于俄罗斯总统,成为一个独立的侦查机构,直接向总统负责。
俄罗斯联邦总统直接管理侦查委员会的活动、批准《俄罗斯联邦侦查委员会条例》以及俄罗斯联邦侦查委员会职位名单,其中规定俄罗斯联邦侦查委员会最高特殊职位的分配,并确定侦查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人数,包括侦查委员会军事侦查机构的工作人员人数。侦查委员会的组织架构、权力及其活动由俄罗斯联邦法、其他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侦查委员会条例和俄罗斯联邦总统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确定。侦查委员会与联邦政府机构、联邦各主体的公共当局、地方政府机构、社会协会和组织以及其他机构合作开展活动,拥有俄罗斯联邦总统批准制定的官方标志,发行委员会特别刊物。
主要任务
俄罗斯联邦侦查委员会是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在刑事审判领域行使权力、进行刑事侦查的联邦国家机构,行使联邦法律和俄罗斯联邦总统根据规范性法律文件赋予的其他权力。
具体说来,其主要任务有:1.根据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权限开展业务和高质量的犯罪侦查;2.受理、登记、核实犯罪讯息的执法,提起诉讼,进行初步侦查和司法审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3.对侦查委员会所属各侦查机构及其官员的行动进行监督,包括根据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任命的司法考试侦查委员会专家组织的构成及其司法行动;4.在职权范围内侦查实施助长犯罪之组织的活动,并采取措施予以打击;5.在刑事侦查、审判领域开展国际合作;6.制定在执行俄罗斯联邦刑事审判立法方面实现国家政策的措施;7.加强既定活动领域的规范性法律规定;8.确定编制和提供统计报告和侦查委员会各侦查机构和组织活动报告的程序,并对程序实施督查。
法律依据
侦查委员会活动的法律依据是俄罗斯联邦宪法、国际法和俄罗斯联邦国际协定的惯例原则和规则、联邦宪法性法律、联邦法律和其他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侦查委员会条例以及俄罗斯联邦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
组织机构
根据俄罗斯联邦第403-FZ号联邦法“关于俄罗斯联邦侦查委员会”法令第13条,俄罗斯联邦侦查委员会主席直接由俄罗斯联邦总统任免,无须通过联邦议会。俄联邦侦查委员会主席每年需要向联邦总统提供有关于政策执行、部门工作的报告。
侦查委员会组织体系大体如下:
1.侦查委员会侦查机构——侦查委员会中央办公室及其分支部门(包括联邦区);侦查委员会关于俄罗斯联邦问题的主要侦查部门(包括其行政区划部门),以及侦查委员会的专门侦查部门(包括军事侦查部门);地区和市侦查委员会部门,以及侦查委员会等同于上述机构的侦查部门。
2.侦查委员会的组织,如司法和专家组织、侦查委员会的科学和教育组织以及为确保侦查委员会的活动而设立的其他组织。
3.侦查委员会总部设在莫斯科,下属有联邦主体各州侦查机构。由俄罗斯联邦侦查委员会主席领导,下设俄罗斯联邦侦查委员会副主席,侦查委员会中央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及其第一副手和副手;主要侦查部门负责人及其第一副主任、副主任,主要侦查部门办公室科长及其副手。
4.侦查人员职级分为:侦查员,高级侦查员,特别侦查员,高级特别侦查员,刑事犯罪侦查员,高级刑事犯罪侦查员。
5.在武装部队(包括军区和舰队等),联邦侦查委员会有专门的军事侦查委员会,负责侦查武装力量内部的违法行为。主要部门有信息技术与档案保管局、军事侦查总局、诉讼监督总局、侦查机关侦查监督局、反贪腐侦查监督局、特别要案诉讼监督局、组织与分析局、案卷处理局、组织与检察总局。
活动原则
1.侦查委员会是由侦查委员会下属的侦查机构和组织组成的单一的联邦中央系统,其行动的基础是下级服从上级且对侦查委员会主席负责的责任制。
依据相关法律及规定,侦查委员会的司法和专业组织是有效的。侦查机构负责人及各职级侦查员拥有自己的独特权限。
2.侦查委员会的侦查机构和组织:①行使与联邦政府机关、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机关、地方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其他机关无关的权力,并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行使其权力;②在不侵犯人权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情况下公开有效,俄罗斯联邦关于国家的立法和受法律保护的其他秘密与俄罗斯联邦关于刑事审判的法律要求不相抵触;③由联邦政府机关、俄罗斯联邦各主体的公共权力机关和地方政府机关有义务向民众告知侦查活动的结果。
3.侦查委员会、军事侦查总局和侦查委员会负责俄罗斯联邦问题的主要侦查部门(包括行政区域的特定管理部门),以及同等地位的专门侦查部门(包括军事侦查部门以及侦查委员会的其他组织)都是法人实体。侦查委员会、专门侦查机构、地区、城市及其等同的侦查部门,包括专门(军事)侦查部门和相关机构使用加盖俄罗斯联邦国徽图案和全称的印章。
4.侦查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不得是追求政治目标的政党和其他公共协会的成员,不得参加其活动。禁止追求政治目标的社会团体在侦查委员会机构中建立组织并进行活动。侦查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在办公室活动中不受政党和其他社会团体所作决定的影响。
5.除了教学、科研等活动外,侦查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无权从事主要活动外其他有报酬的活动。
此外,关于侦查委员会的活动还有下列规定:
1.侦查委员会的活动不受联邦政府机关、俄罗斯联邦各主体公共机关、地方政府机关、公共协会和社会组织、其他机构、大众传播媒介及其代表的任何形式的影响。
2.除非俄罗斯联邦立法另有规定,侦查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不得就其程序和材料的实质内容作出任何解释,提供侦查委员会的案件和材料,包括涉及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案件和材料。
3.侦查委员会进行的检查和初步侦查的数据,只有在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得到侦查委员会相关人员的许可后才能公布。
义务权责
1.侦查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在行使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赋予的程序权力时,享有以下权利:
①自由进入联邦政府机关、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机关、公司、组织和各种所有制组织的领土和房间,查阅其文件和资料,以核实刑事案件侦查中的犯罪信息。
②在查禁犯罪、起诉犯罪嫌疑人或者有充分证据的前提下,进入公民的住宅和属于公民的其他房间、属于公民的地块。
③要求机关、公司、组织和特定机构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统计数据和其他数据,配备专家,以便在核实犯罪通报和初步侦查问题时进行审查;要求有关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司、组织对文件、实物、尸体进行文件核查、审计、研究,并聘请专家进行检查、审计、研究。
④在进行审前取证时,传唤相关人员和其他人员,说明并实施侦查行为。
2.在核实犯罪信息、进行初步侦查或行使其他权力的情况下,侦查委员会的要求(请求、命令)必须由所有机构、组织、官员和其他人立即执行,或在要求(请求、命令)规定的时间内执行。
3.应侦查委员会工作人员的要求,免费提供分配给权力侦查委员会的侦查机构和组织的执行工作所需的统计和其他资料、参考资料、文件及其副本。
4.不执行侦查委员会雇员的法律要求或逃避侦查委员会的质询则负有俄罗斯联邦立法规定的相关责任。
另外,侦查委员会侦查机构负责人和侦查人员参加公共当局、地方政府机构的会议和审议的规定如下:
1.侦查委员会主席、其副手及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有权按照程序列席俄罗斯联邦议会两院及其相关委员会、俄罗斯联邦政府、联邦执行机构、俄罗斯联邦各主体政府的立法(代表)和执行机构以及地方政府机构的会议。
2.俄罗斯联邦侦查委员会地区和城市侦查机构的负责人、侦查委员会侦查机构的负责人、其副手以及与他们同等地位的侦查委员会的其他工作人员有权按照程序出席俄罗斯联邦的立法(代表)和执行机构以及地方政府机构的会议。
国际合作
俄罗斯联邦侦查委员会在职权范围内与外国政府有关当局和组织机构进行交流互动,签署协议,根据国际条约与国际组织开展合作,并在既定的活动领域参与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的制定。■
(责任编辑:冯苗苗)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