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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大型社区高空抛物行为的基本思路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24/12/25 10: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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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石丹毅

  某日,市民姚某报警称:小区12号楼前面绿地处有一电子秤掉落。属地派出所通过调查发现,系居民茅某与其母亲因生活琐事产生争执,茅某酒后情绪激动,随手把放置在窗台上的电子秤扔出,以此发泄不满。到案后,茅某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而后,茅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上述案例属于典型的高空抛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如果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目前,高空抛物行为已明确被纳入违法犯罪范畴,依据其危害程度和后果,行为人将面临不同程度的法律制裁。笔者所在辖区也曾发生多起或轻或重的高空抛物案件,严重威胁辖区居民的生命安全。派出所通过深入调研,找出高空抛物频发的原因,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从源头上予以预防、解决。在此,将其中的主要经验做法分享给大家。
  一、对辖区内涉嫌高空抛物违法犯罪的行为做到有案必立。通过有案必立的严厉措施,提高违法犯罪成本,让违法犯罪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有效遏制此类行为。
  二、在多发区域增加高科技手段,实现对安全隐患的全方位覆盖。为了进一步提升安全防控水平,派出所积极探索科技赋能的新路径,通过在多发区域增设智能监控、引入无人机巡逻等高科技手段,不仅实现了巡逻工作的智能化、高效化,还极大地拓宽了监控视野,实现了对潜在安全隐患的全方位覆盖。
  三、积极发动民间力量,争取公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派出所联合社区、学校及商业场所等多方力量,全面开展高空抛物危害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播放宣传片及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浅出地向公众阐述高空抛物的法律后果并进行道德谴责。这些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公众对高空抛物危害的认识水平,还激发了大家共同维护头顶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进一步加大对关键区域的巡查力度与频次。巡逻警力全面升级了监控与巡逻策略,实现了对警情高发区域的精准布控与实时监控,确保不留死角。此外,派出所还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了跨部门、跨领域的强大合力。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的有效运行,不仅提高了打击包括高空抛物在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效率和精准度,还实现了对治安问题的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为市民营造了一个更加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作者系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城中路派出所民警)

  
  





编辑:派出所工作----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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