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部长谈2009年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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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9/2/18 17:02:59浏览次数:8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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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强调,全国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借鉴奥运安保工作创造积累的宝贵经验,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孟建柱强调,当前,我国社会大局是稳定的,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随着全球性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社会影响和冲击不断加深,我国经济运行困难急剧增加,经济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必然会反映和折射到社会稳定领域中来,种种情况表明,2009年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的任务繁重艰巨。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积极做好应对严峻挑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把公安工作的基点放在随时应对各种复杂情况、驾驭各种复杂局势上。 孟建柱强调,要继承和发扬依靠群众、专群结合,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少抓人、治安好的"枫桥经验",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深入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工作着力点更多地放在准确掌握社情民意上。要密切关注企业破产倒闭、职工下岗失业、群众生活困难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密切关注农民工返乡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新问题,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意见、诉求并报告党委、政府,通报有关部门,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处理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的经验教训,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发生、演化的规律特点,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发现要早、化解要快、处置妥当、防止蔓延,力争取得最佳处置效果。 孟建柱指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检验和衡量社会治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研究经济困难加剧可能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新情况,统筹城乡社会治安工作,积极创新防范、打击犯罪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预警灵敏、精确打击、责任明确、整体作战的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要密切关注经济领域违法犯罪的新动向,严厉打击非法吸存、集资诈骗、金融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要正确处理破大案与破小案、追赃与追逃的关系,严密防范、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真正做到老百姓最痛恨什么,我们就重点打击什么;老百姓反映什么问题最突出,我们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要坚持专群结合、打防结合,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最大限度地减少防范管理盲区,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要深入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坚持把密切警民关系和治安防范作为社区和驻村民警的基本职责,推动广大民警扎根基层、融入群众,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当前,要紧紧依靠基层党政组织,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的教育管理,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积极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支持和便利。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做好社会治安工作的新办法,广泛组织发动联防队、护村队、护厂队、治安志愿者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力量,依靠群众搞好社会治安。 孟建柱强调,要按照公安部“南京会议”的要求,切实把加强“三项建设”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切入点,作为进一步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夯实公安工作根基的重要载体,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在社会信息化程度日新月异、形势瞬息万变的今天,公安机关要真正做到耳聪目明,就必须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理念,以“金盾工程”二期建设为契机,以平台建设、机制建设和专业队伍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 孟建柱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针对执法突出问题,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规范、加强执法管理,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自觉地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执法不公的问题,加强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警务公开制度,推行执法告知制度,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着力解决执法宽严失度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及时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同时,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要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要健全执法程序,着力解决随意执法的问题,紧紧抓住执法执勤活动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程序规定和操作性强的标准规范,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发生;要改进执法方式,着力解决简单执法、粗放执法的问题,在执法工作特别是行政执法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执法的社会效果,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群众通过案件的办理、事情的处理,切身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温暖。 孟建柱强调,公安部党委决定,从2008年年末到2009年3月要在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全国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开展爱民实践活动,是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是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载体,是公安机关有效应对当前复杂形势的客观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这次爱民实践活动作为贯穿2009年年初公安工作的一条主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从人民群众最紧迫、最急需的小事入手,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进一步展示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唱响人民公安为人民的主旋律,在全社会营造警爱民、民拥警的浓厚氛围。要组织广大民警走进社区村屯,走进千家万户,深入群众家庭,了解掌握他们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积极舒缓他们的思想情绪,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千方百计地为他们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向他们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要从老百姓最关心的小事做起,通过一件件好事的办理、一件件难事的解决,累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增进人民群众同我们的感情,真正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孟建柱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给公安工作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着力改变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切实提高科学管理带好队伍的能力,切实提高秉公用权拒腐防变的能力,切实提高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能力。要如履薄冰、谨慎从事,增强责任意识,把工作当成事业来追求、当成学问来研究;要谦虚好学、戒骄戒躁,增强进取意识,努力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情况;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增强实效意识,坚决克服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要锲而不舍、精益求精,增强韧劲意识,尽力把细节做到极致;要情系百姓、真心为民,增强服务意识,始终保持与群众的血肉联系;要艰苦奋斗、淡泊名利,增强清廉意识,做到严于律己、奋发有为,带领广大公安民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 孟建柱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积极借鉴现代管理经验,创新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正规化、职业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要合理设置民警职务级别,着力解决基层民警压职压级问题,拓宽民警职业发展空间。要增强科学用警意识,改进勤务模式,精简不必要的会议、文件,减少不必要的考核评比,合理安排民警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减轻民警的负担和压力。要从政治上关心民警,从精神上激励民警,切实为民警营造公平公正的成长环境、和谐舒心的人文环境和幸福快乐的生活环境,使民警能够专心干事、用心干事。要积极推动从优待警各项措施的落实,完善民警因公负伤医疗待遇政策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提高牺牲、病故民警抚恤标准,千方百计帮助民警解除后顾之忧。要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健全民警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机制,落实定期休假、体检制度,依法严肃查处暴力袭警行为,进一步增强民警的职业认同感。要设身处地体谅基层民警的难处,尽心竭力帮助基层解决问题。(苄基)
编辑:派出所工作----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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