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相隐于细微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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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26/1/19 8:54:20浏览次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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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祝全胜 作为警察,查明真相是我们的首要职责。但有些时候,看似真实的表象未必就是事实。几天前处理的一起警情,让我至今心有余悸。 上周末晚上,一家烧烤店有人报警称遭遇猥亵。大致情况是:一名女孩称自己在前台结账时,被一名陌生男子伸手摸了腰部。我们赶到现场时,男女双方仍在激烈争吵。我没有急于询问,而是先调取了前台监控。监控画面显示:男子在收银台前接过账单,向左后侧转身、刚迈开一步准备离开时,与左侧迎面走来结账的女孩擦身而过。就在两人身体错开的瞬间,女孩突然转身怒骂,男子也立刻反驳。至于两人是否有身体接触、究竟是怎样接触的,却因监控角度问题根本看不清。 凭直观感受,我对女孩的说法有些怀疑,毕竟大庭广众之下,公然伸手触摸陌生异性身体,在当今社会极少有人有这样的胆量。但凡事不能一概而论,我并未轻易下结论。 看过监控后,我让女孩讲述事发时的情形。女孩说男子用被遮挡的左手从其左胸向下摸至腰部,她能清晰感受到对方的手掌和手指,随后她当即大声喝止。这时,一位自称是女孩闺蜜的证人抢着说,她亲眼看到了猥亵过程。监控显示,当时这位闺蜜站在报警女孩的侧后方,从视角上确实能看到两人接触的情形。此外,收银台前一名男客人也义正辞严地表示,自己同样看到了男子伸手摸女孩的腰部。监控也证实,这名男客人当时站在收银台边,确实能看到两人擦身时的情景。最后我询问了被指实施猥亵的男子,他满身酒气,说话有些混乱,却坚称自己跟女孩没有任何身体接触。 询问完现场所有人后,报警女孩怒气冲冲地问我会如何处罚该男子。我告诉她事情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女孩当即举起手机对着我录像,大声要求我报出姓名和警号。我如实告知后,她又举着手机对周围人喊道:“大家都看看,我被猥亵的证据已经很明确了,警察就是不处理!”见四周无人附和,她又把手机转向我,厉声威胁道:“要是有两个证人作证、还有视频印证的情况下,你们都不拘留他,我马上把拍的录像发到网上。” 我没有和女孩争论,只是告诉她公安机关一定会给出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同时提醒她,若未经在场人员允许就私自将拍摄的视频发布到网上,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拷贝完监控后,我将相关人员带回了派出所。 人是情感动物,在特定的状态下,记忆和感知可能会与现实产生偏差。我此前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因此,我对他们说明,对于每个人的讲述,我会选择相对相信,但不会绝对采信,希望他们能理解。 截至此时,店内监控成了唯一能客观接近真相的突破口。 我对着电脑反复观看监控不下数十遍,却始终没有发现端倪。在询问室里,我将几人分在不同的房间,不厌其烦地让他们回忆事发时的每一处细节,可效果并不理想。这不禁让我怀疑起自己最初的判断。 时针慢慢推移,很快到了凌晨一点多。因为迟迟无法下定论,女孩和其闺蜜的情绪越来越激动,之后我们的每一次沟通几乎都充满火药味。 从法律角度看,两份证人证言加上侧面印证视频,足以认定男子存在猥亵行为并对其进行处罚。但看着男子诚恳的表情和决绝发誓的样子,我又下不了最终决心。 这是执法,不是儿戏! 我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再次慢速播放监控,突然注意到画面中该男子在和女孩回身争吵前,其腹部前侧闪过一个微弱的白斑。我疑惑不解,画面里为什么会平白出现一个白斑?回调监控后,我恍然大悟,同时欣喜若狂,那个微弱闪过的白斑是烧烤店给男子开具的结账单! 这一发现让我激动不已,因为真相就藏在这张账单里! 我们把监控调回最初的画面:前台服务员给男子结完账,男子左手握着账单,向左后侧转身迈了一步准备离开。这时,男子的右手臂显露在监控下,情况清晰明了,但左手臂因监控视角问题被其自身身体遮挡。这只被遮挡的左手当时处于什么状态就成了整起警情的焦点。我查看了监控时间,男子从接过账单、向左后侧转身迈步,到回身前腰部闪过白斑,整个时间不到一秒钟,而那个白斑的出现恰好证明当时男子的左手仍握着账单。 监控显示,男子转身前并未向两侧或后侧转头,也就是说,他当时并未意识到身后会有人过来,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性。此外,试问有谁能在向后转身迈步的同时,在不到一秒钟内完成“伸开手掌、反手从他人身体上侧快速抚摸至下侧、再反手收回”这一系列动作,还能保证手里的结账单不脱落?结论只有一个,不可能有人完成这一系列动作! 所以,报警女孩的讲述是不真实的,至少部分内容失实。综合来看,真实情况应该是两人确实发生了轻微触碰,更准确地说,是男子转身时手臂碰到了女孩的腰部,至于女孩所说的“伸手触摸,尤其是从上到下伸开手掌的触摸”,是绝对没有发生的。 有了这个推论,我把报警女孩和两名证人叫到了办公室,让他们再次观看监控(此前他们都已看过)。我拿起一张纸条当作结账单,问他们谁能在不到一秒钟内完成上面说到的一系列动作。三人听完后陷入了沉默。我告诉他们,报警女孩和该男子身体应该有身体接触,但绝不可能发生他们所说的“伸开手触摸”的情形。 我问女孩是否认可这个观点,她此时的语气虽然强硬,却没有反驳我的结论,也不再嚷嚷着要拘留对方,只是坚持让男子向她道歉。我又转向女孩的闺蜜和那名男客人,询问他们是否有异议。两人说话的气势明显弱了许多,含糊地表示当时确实看到男子的手臂碰到了女孩,但具体怎样碰的,他们并没有看清楚。被指猥亵的男子也认可我的结论。 最终,在男子向女孩道歉后,事情圆满解决。 大家或许会疑惑,为什么当事人的讲述前后会出现这么大的偏差? 这里就涉及人的心理问题。人对外部世界的感知很复杂,很少有人能在无意间看到一件物品后,可以客观描述出它的全貌;即便几个人身处同一空间,各自的记忆也常有天壤之别。这是因为人是情感动物,而情感往往带有倾向性。当这种倾向性在某种状态下被外界强化或受到内心某些因素干扰时,大脑会在潜意识的引导下整理原有记忆,自动编纂出符合内心深层需求的新记忆。 单就该警情而言,报警女孩前期的失实讲述应该是源于她在应激状态下的心理臆想;两名证人前期的失真讲述可能是源于看到报警人强烈的情绪反应后,潜意识对原本模糊记忆的重置;而被指猥亵的男子前期的讲述,更多是因为酒后大脑混乱产生的无意识表达,也可能是出于本能逃避责任的心理。
编辑:派出所工作----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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