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六国雷霆之击──苏州“11.29”特大电讯诈骗案侦破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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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2/10/17 13:08:41浏览次数:1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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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赵进一 一个电话,千万资金灰飞烟灭 沙某,女,苏州木渎镇一家置业公司的财务经理。此人精通计财业务,由她手出入的资金动辄数百上千万,多年来少有差池,颇得公司领导信任。 然而,2011年11月22日,平时精明过人的沙某竟被魔鬼缠住了。那天下午3时许,沙某的手机响了。奇怪的是,手机上竟无来电显示,沙某心头不由得闪过一丝疑惑。 沙某:请问您哪位? 来电人:你是沙某吗?我们是苏州市公安局的(沙某顿时释疑:原来是公安局的电话,可能不好随便透露,怪不得没来电显示),你现在涉及一桩房产洗钱案,数额巨大,现在被人告上法庭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你快准备一下,今天下午4点钟去南京参加庭审。沙某未及回话,对方就把电话搁了。 沙某莫名其妙,觉得很冤枉,她从未参与过什么洗钱不洗钱的,怎么被人告上法庭了呢?不过,她转念一想,似乎又“明白”了:平时自己经手的钱多,个人信息已经失控,可能有人冒用她的名义洗钱也说不定……她心里正在七上八下之时,电话又响了。 这回来电话的是“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彭警官”。他说,中央对此案极为重视,还成立了专案组。沙某心里有些疑惑,电话怎么又转到南京去了?“善解人意”的“彭警官”好像看穿了她的心思,对她说,你问一下“114”,查一查我这里的电话号码。沙某放下手机,用身旁的座机一查,果然是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电话,这回她信了。 此刻,对方已把电话转给“中央反洗钱专案组”的“刘警官”了。沙某说自己从未参加过洗钱,“刘警官”说,正好专案组的叶检察官也在,让他跟你说吧。电话里传来“叶检察官”的声音:你不要多讲了,如果真的没做过,那就法庭上见吧,那里有你说话的地方。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决不会随便冤枉一个好人。你还是快点到南京来吧,如果不参加庭审,就是藐视法律,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沙某不敢多说了。她看了下表,吃了一惊,不知不觉间,时针已指向下午3点半。现在她人在苏州,半个小时是绝对到不了南京的。奇怪的是,她脑子里刚闪过这个念头,重新接过电话的“刘警官”对她说:这样吧,今天你肯定来不及参加庭审了。按规定,你可先缴纳一笔保证金,证明自己的清白。待案子结束后,再全部退还给你…… 听说可以先缴纳保证金证明自己的清白,钱还能退回,沙某放下心来。为了尽快漂白自己,她急忙把自己卡上的8.3万元现金打入对方指定的“金融监管中心”账户上。 钱刚汇出,“刘警官”又来电:你洗钱过亿,有许多人在告你,这点保证金怎么够?你担心什么呀,钱会退还给你的。闻此言,沙某忙问,那要多少?“刘警官”说,少说也得千把万吧,反正钱越多越好,汇得越早越好,这是态度问题!沙某急得六神无主,一下子到哪儿弄这么多钱呢?她思来想去,竟把脑筋动到了公款上:反正案结了,钱就回来了,就暂时挪用一下吧……于是,像喝了迷魂汤似的她,把公司账面上仅有的1257.8万元公款(连同自己的8.3万元共1266.1万元)在数天内分18次一股脑儿汇入“刘警官”提供的所谓“金融监管中心”账户中。 请注意,“在数天内分18次”划款,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沙某竟没有一刻是清醒的,而且也没想到过请示一下领导或者问一问自己的丈夫,就将这么一大笔巨款糊里糊涂地划了出去,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此后,接连几天,此事如泥牛入海,音讯杳然。一直在等候案子“办结”的沙某着急起来,鼓足勇气打电话给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询问何时结案,对方一头雾水,说从未听说过有这么回事…… 沙某如遭雷击,人一下子瘫软下来。此时她方才意识到,自己遭遇了骗局,于是立即向苏州警方报了案。 这一天,是2011年11月29日。 …… 详见本刊2012年10期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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