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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对象扬言报复的应对方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2/11/7 13: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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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王淑合

  由于社会现实的多样性和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常人难以遇到的各种复杂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当,确实会给当事民警带来苦恼。执法对象扬言实施报复就是其中的一种。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执法对象无理谩骂侮辱,甚至是在被殴打的情况下,许多公安民警能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展示出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但执法对象扬言打击报复却让许多民警感到情绪波动、心理紧张,甚至是内心的畏惧和担忧,尤其是对家人安危的担忧。这种担忧也是很正常的。任何一个对家庭有责任感的人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都容易产生类似的体验。

  面对扬言报复出现担忧的原因
    
  公安工作的性质。公安工作是高风险、高负荷、高应激的职业,公安民警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使人民安居乐业。这种工作性质使公安民警不但要承受一般职业所遇到的各种压力和困扰,还要面对一般人想象不到的各种挑战,甚至是生死的考验。许多公安民警为忠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将自己的安危乃至生命都置之度外。因此,民警在遇到工作对象打击报复的时候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不怕自己出事,只是担心家人的安危”。由于公安工作长期没有规律,加班加点现象非常普遍,没有时间赡养老人,没有时间陪妻子,没有时间教育孩子。许多公安民警在家人面前都有愧疚感,当他们在工作中遇到各种压力挑战和困扰的时候,许多人都宁愿默默承受,不愿意让家人知道,生怕家人担心。每个人都希望本人能够给家庭带来和谐和幸福,不希望在自己本来就愧疚的心理伤口上再撒一把盐,更不希望由于自己的工作而让家庭蒙受各种精神或物质层面的打击。因此,许多民警担心执法对象可能会真的实施报复,担心给家人带来不快。
  工作对象的特点。公安民警是犯罪的克星,与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是他们的重要任务,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直接会使不法者的非法利益受损,因此,在案件处置、检察、审判乃至关押期间,执法对象穷凶极恶、谩骂殴打公安民警、扬言打击报复的现象自然也就不足为怪了。这种人蛮不讲理,对公安民警心怀怨恨,扬言报复,甚至真的给公安民警或家人带来了伤害。尤其是遇到一些惯犯和累犯扬言报复的时候,民警担心执法对象在受到处罚后会破罐子破摔,说到做到,行为上不管不顾,给自己及家人带来麻烦。这种担心让许多人背上了沉重的心理压力和思想包袱,导致情绪不稳、紧张焦虑。
  自身的人格因素。公安民警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以及处置各种案件都容易给他们带来心理压力,这是客观事实,而对压力的反应程度却因人而异。长期以来形成的人格因素会直接影响一个人对压力的态度和感受。比如,敏感、易受暗示的人,对与自己有关的事物会密切关注,并对自己形成强刺激;自信心不足的人,在受到他人批评、威胁和恐吓时,常常会感到自我惶恐;容易焦虑的人,经常因为一点小事而对事件的发展产生无尽的担忧和害怕等。上述这些反应只要不过度,都是正常的反应,都与当事人的人格特点有关。但如果这些反应超出了个人能够承受的限度,就会影响生活和工作。对工作对象扬言报复感到紧张虽属正常心理反应,但不要过于去强化,如果自我将其放大,就会引来更多的烦恼。
  有这样一名巡警,工作四年时间了,近一段时间来,心里一直放不下一件事:三个月前的一天,他与同事在出警处理一起打架案件时被一名酒醉人员殴打,并被无理谩骂,且言语极具侮辱性,在场的人很多,但这位民警没有还口,最终依法将该人行政拘留。因该人曾扬言就此与他结下仇怨,要对他打击报复(该人曾因抢劫被判刑,2007年刑满释放),从那以后,这位民警便产生一种畏惧感,情绪开始不稳定,时常紧张。这位民警说不怕自己出事,却怕给家人惹麻烦。

  ……
  详见本刊2012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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