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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方法有效劝说他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3/3/13 13: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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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淑合
  
  在公安民警的工作实践中,常常会遇到说服和劝诫工作对象的问题,怎样才能做到劝说有效,是许多公安民警比较头疼的问题。
  心理学研究发现,劝说他人改变态度的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条是中心劝说途径,另一条是外周劝说途径。中心劝说途径是运用令人信服的正反两方面的论据来进行劝说。如果在某种动机的驱使下,人们需要全面系统地思考某些问题,并十分关注论据的精确性,这时候中心劝说途径是非常有用的。外周劝说途径是通过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来进行劝说,为人们提供无须多想和反复对比就可能接受的线索。当人们并不是在某些动机的驱使下进行思考,并且没有过多关注信息来源是否精确的情况下,外周劝说途径更加有效。具体来说,对于受教育水平比较高,且善于思辩的交往对象,使用中心劝说途径更容易被劝说,即劝说时使用正反两个方面的论据比较好;而对劝说内容不怎么感兴趣的交往对象更容易接受外周劝说途径,即通过肯定或否定的单方论据来劝说对方为好,因为这些人喜欢根据个人对劝说者的偏好来决定是否接受信息。
  社会心理学家认为,劝说是否成功取决于多个要素,主要包括信息发出者、信息内容、劝说的方式和交往对象四个方面。令人信服的劝说者多为专业性较强的专家,以果断的语气、较快的语速来传达信息更容易被交往对象接受。观点明确,逻辑严密,能够引起交往对象好心情或恐惧感的信息都容易被人接受。面对面的沟通方式最有助于劝说交往对象。书面和文字更是用于表达难懂和复杂的信息。要想改变别人的态度,就要依据交往对象的不同反应作出不同的应对。一般而言,年轻人态度最不稳定,也最容易改变。
  劝说他人常见的有六种技巧:
  1.登门槛效应。人们可能不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接受陌生人的要求,但不容易拒绝那些很小的要求。而人们往往没有预料到给予微小的付出后,又将面对更多的要求。有些人会抱有一种反正已经给了那么多的心态来应对这些新的要求,于是继续付出,却在不知不觉中逐渐失去了自主性,而改变了原有的态度或立场。
  2.留面子的技巧。面对个人不能接受的不合理要求时,人们的第一反应往往就是拒绝,而此时对方提出一个较低的要求时,人们却容易出于人情或面子的因素而接受这个要求。于是,对方就用“以大换小”的策略达到了目的。
  
  
  ……
  详见本刊2013年3期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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