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期社区群众工作方法创新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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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3/9/3 15:33:18浏览次数:7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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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越 彭俊平 新时期特别是信息化、动态化条件下做好社区群众工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着力点,也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举措。“警有为、民受益”,与群众的关系融洽了,公安工作就如鱼得水。因而,做好社区群众工作,对推动基层基础工作的发展必将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各地基层派出所社区民警在社区群众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做好新时期社区群众工作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一)做好社区群众工作,是新时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坚持专群结合,是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做好群众工作,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体现。社区民警处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前沿,只有做好社区群众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才能更好地完成党和政府赋予的历史使命与神圣职责。 (二)做好社区群众工作,是新时期夯实公安基层基础、打造平安社区的需要。群众工作是社区警务工作的基础,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实践证明,只有真正做好社区群众工作,才能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室在打、防、管、控工作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及时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社区平安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做好社区群众工作,是新时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创建和谐社区的需要。创建和谐社区,意味着不仅要做好传统意义上的预防打击违法犯罪和维稳工作,还要提高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这是新形势对社区民警提出的新要求。社区民警只有打牢群众基础,建立伙伴型的警民关系,才能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增强社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当前影响社区群众工作的主要因素和表现 (一)社会方面因素。一方面少数非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对发生在个别民警身上的问题,以偏概全,造成群众的误解,产生对公安部门的不满情绪;另一方面是近几年来,各地基层一线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遭受袭警、甚至暴力袭警的事件时有发生,由此带来执法环境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警民关系。 (二)群众认识因素。新时期,群众的现实利益意识日益增强,对警察的期望值也随之增长,总希望警察是全能的,但有许多问题却超出了民警的职责范围,根本无法解决,一些群众一旦希望无法满足,消极看法就随之产生,甚至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同时,由极少数民警身上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产生对整个公安队伍和公安民警的不信任,从而影响到社区群众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社区民警自身因素。近年来,通过深入开展“大走访”、“三访三评”等专项活动,社区民警的服务、走访意识不断增强。但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各地基层派出所的部分社区民警自身仍存在着与做好社区群众工作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是群众工作理念缺乏。一些社区民警思想理念上对群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总认为社区群众工作是“软指标”,不愿挤时间下沉社区与居民群众接触;有的社区民警即使下社区也是在警务室“等事上门”,而没有深入到居民群众中去;个别民警对细水长流的社区群众工作缺乏耐心、恒心,即使下社区也是走马观花,走一遍、问一遍了事。 二是群众工作能力和经验缺乏。不少年轻的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经验缺乏,做群众工作时觉得无从下手;一些民警缺乏必要的沟通技巧,与居民群众交谈起来无法深入;少数民警因知识结构、业务水平等问题,办事简单应付,群众反映不佳。 三是群众工作方法缺乏。一些民警做社区群众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欠缺,习惯靠空洞说教和行政命令来做群众工作,不能有效地发动、组织居民群众加强社区群防群治。在社区走访、入户调查工作中,一些民警由于方式方法不当,陷入“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能用”的尴尬困境,疏远了警民关系,背离了社区群众工作的根本。 …… 详见本刊2013年9期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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