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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缉私的“合作之路” ——本刊专访海关总署缉私局局长刘晓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5/12/3 10: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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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本刊记者 李意清 毕玉婵 通讯员 殷飒 雷雨田
  
  编者按
  组建16年来,中国海关缉私警察在打击走私犯罪方面取得了非常突出的成绩,有效地遏制了走私犯罪猖獗的势头。近年来,缉私部门更是致力于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国际(地区)执法合作,努力提升打击走私犯罪的成效,走出了一条有时代特色的“合作之路”。为深入了解缉私部门开展国际(地区)执法合作的经验和做法,给各地公安机关提供参考借鉴,近日,本刊记者专访了海关总署缉私局局长刘晓辉。
  
  
  


  

  

  广州海关向法国移交被盗车辆

  

  缉私局代表团与欧盟反瞒骗办公室凯瑟勒总司长双边会谈

  

  中马合作查获2.4吨象牙

  

  中德联合破获特大走私濒危野生植物案

  

  与驻华警务联络官业务交流

  
  警队概况
  中国海关缉私警察组建于1998年,实行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垂直领导、以海关总署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1999年1月5日,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正式挂牌成立,同时列编公安部第二十四局,专司打击走私犯罪。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更名为海关总署缉私局,增加查处走私、违规案件的行政执法职能。截至目前,全国已设立广东海关分署缉私局、42个直属海关缉私局和202个隶属海关缉私分局,全国缉私警察编制9000多人。
  组建16年来,全国海关缉私部门重拳出击,有效遏制了走私犯罪猖獗的势头。1999年至2015年9月底,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共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2.3万起,案值2892亿元,涉嫌偷逃税额570亿元;立案调查走私、违规行政案件88万起,案值4500亿元。其中,查获涉税千万元以上的重点涉税商品、敏感商品重特大走私犯罪案件582起;查缴各类毒品38吨,缴获走私枪支1.9万支、子弹46.5万发。此外,在打击固体废物、濒危物种走私方面也取得丰硕成果,先后获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颁发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执法奖”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组织颁发的“克拉克·巴文”国际野生动植物执法大奖,赢得广泛的国际赞誉。

  重视执法合作是海关缉私活动的特点决定的

  记者:刘局长,感谢您接受我们的专访。中国海关缉私警察是一个很“神秘”的警种,地方公安机关和其他警种的许多同志对你们都不太了解。能不能请您先对你们这个警种做一个“自我介绍”?
  刘晓辉:感谢《现代世界警察》杂志关注海关缉私警察的工作。我先用四个“双重”简单介绍一下中国海关缉私警察:第一,双重领导。海关总署缉私局由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领导,以海关总署领导为主,在公安部的序列是二十四局。第二,双重垂直管理。在海关系统内,缉私警察实行的是双重垂直管理体制,海关总署对各级海关是垂直管理,海关总署缉私局对各级海关缉私部门也是垂直管理。第三,双重职能。海关缉私警察既有刑事执法职能也有行政执法职能,但主要是刑事执法,从总体上看属于专职刑警队伍。第四,双重身份。海关缉私警察既是公安民警,也是海关关员,从以上几个方面来看,我们缉私警察确实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警种。
  记者:我们了解到,组建16年来,中国海关缉私部门在打击走私犯罪方面取得了非常突出的成绩,有效地遏制了走私犯罪猖獗的势头。近年来,海关缉私部门更是致力于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国际(地区)执法合作,努力提升打击走私犯罪的成效,走出了一条有时代特色的“合作之路”。我们这次来,主要就是想向您请教海关缉私部门开展国际(地区)执法合作的经验和做法。请您先简单介绍一下你们开展国际(地区)执法合作的总体情况。
  刘晓辉:中国海关缉私部门历来高度重视国际(地区)执法合作。近年来,我们着眼于国际、国内的新形势和国际海关的新情况、新变化,立足于国家和海关工作的大局,按照“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总原则,遵循“为国家总体外交和外经贸大局服务、为国内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我国海关自身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国际(地区)执法合作,为提高中国海关的国际地位、维护正常的贸易秩序、增进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地区)海关的合作与交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截至目前,我们已经与美国、俄罗斯、欧盟及其成员国、东盟及其成员国、南非、澳大利亚、印度,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执法机构,以及世界海关组织(WCO)、联合国环境保护署、联合国禁毒署、国际刑警组织、《巴塞尔公约》秘书处等国际组织开展了双边、多边国际(地区)执法合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记者:海关缉私部门为什么如此重视国际(地区)执法合作?
  刘晓辉:其一,这是由缉私这项执法活动的特点决定的。众所周知,只要是走私,其活动就必然涉及进出关境,也就是说走私犯罪活动通常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是一种跨境的犯罪活动。基于走私活动的这个特点,为了有效打击和遏制日益猖獗的走私犯罪活动,海关缉私部门必须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执法部门的合作。
  其二,这是国家法治建设进步的要求。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对执法部门的履职能力与执法活动的规范化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新《刑事诉讼法》等对走私犯罪案件的证据要求也越来越高,境外取证将成为缉私工作新常态,有效开展境外追赃追逃等将成为缉私工作新要求。加强国际(地区)执法合作,对于有效应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更加有效地解决疑难案件,更加有效地打击走私犯罪、根除走私势力,营造良好的通关环境,维护我国的大国形象,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这是适应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带来的新课题、新挑战的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随着互联网技术、3D打印技术等新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广泛应用,“互联网+”、跨境电子商务、新型自由贸易区等新事物应运而生,各种新的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给海关缉私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课题和挑战。加强国际(地区)执法合作,已成为新形势下相关国家(地区)缉私部门不可或缺的一种职能实现途径。顺势而为、主动出击,汲取其他国家(地区)的成功经验,联合相关国家(地区)海关执法部门共同研究应对这些新课题、新挑战的方法,将国际(地区)执法合作为我所用,也成为中国海关缉私部门履行职责的迫切需要。
  第四,这是全球海关职能改革大趋势下的必然选择。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全球海关职能改革也在不断深入。加强国际(地区)执法合作,结成合作更加紧密的执法共同体,更好地共享缉私情报信息,开展执法联合行动,努力提高打击走私的声势和效率,也成为包括中国海关缉私部门在内的许多国家(地区)海关执法部门的必然选择。

  多渠道、全方位的中国海关缉私执法合作

  记者:那么,近年来中国海关缉私部门主要开展了哪些方面的国际(地区)执法合作?
  刘晓辉:中国海关缉私部门的国际(地区)执法合作可以说是多渠道、全方位的。
  从合作渠道上看。海关缉私部门在国际(地区)执法合作中面对的渠道很多,面很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海关渠道。中国海关与7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双边行政互助合作协定,其中执法合作都是重要内容。二是警方渠道。中国海关缉私部门充分发挥海关与警察的双重优势,在公安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大量国际(地区)警务合作。三是司法和外交渠道。通过与司法部、外交部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在重要案件中开展了国际(地区)司法互助合作。四是国际组织渠道。包括通过世界海关组织、国际刑警组织以及联合国环境保护署、联合国禁毒署、《巴塞尔公约》秘书处等国际组织开展执法合作。
  从合作的方式来看,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合作机制。与主要合作伙伴建立了机制化、常态化合作渠道。中国海关与其他国家(地区)共签署各类协议、备忘录、行动计划等双边执法法律文件130多个,适用70多个国家(地区),建立起中俄、中欧、中美、内港、内澳、中越、三国四地等各种长效合作机制十余种;中俄总理定期会晤、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等高层机制;分别定期举行中欧海关联合委员会反商业瞒骗工作组会议、中越署级边境执法会晤、中俄海关合作分委会执法合作工作组会议、中日韩情报专家小组会议以及与驻华执法联络官的年度会议等。
  二是开展信息交换和案件协查。与主要贸易伙伴和重点国家(地区)开展信息交换和案件协查,每年围绕缉私工作重点与合作伙伴进行上千条情报交换,开展几百起双向协查,协助办案案值几十亿元人民币,积累了大量成功的合作案例。
  三是发起和参与联合行动。在双边和多边合作的框架下,对共同关注的重点走私领域和对象开展联合行动。近年来,中国海关缉私部门将国内专项行动与国际联合执法行动结合起来,在世界海关组织(WCO)先后倡议开展了打击香烟走私的“鳄鱼行动”、打击消耗臭氧层物质和废物走私的“补天行动”、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的“眼镜蛇行动”、打击邮件快递渠道走私毒品和化学前体的“天网行动”和打击有害废物走私的三期“大地女神行动”等系列全球联合行动,得到WCO各成员海关的积极响应,取得举世瞩目的战果。同时,我们还每年参与其他国际(地区)执法联合行动5~6次。
  四是主动承担和发挥协调作用。2004年至2011年,中国海关缉私部门连续八年承担了世界海关组织(WCO)亚太地区情报联络中心(简称“亚太RILO”)的职能,期间,中国海关充分发挥亚太RILO的情报中枢作用,推出亚太RILO主要情报产品,向成员海关提供技术援助,积极协调28个成员海关开展案件协查、情报交换和联合行动,与20多个国际执法组织、机构建立工作关系,组织协调20多次多边执法联合行动,为本地区成员海关提供多次跟班作业与技术培训,有力地促进了亚太地区海关执法能力的提高。中国海关缉私部门以其出色的组织能力、精湛的业务技能、务实的工作态度、突出的奉献精神,赢得了国际海关界的好评和赞赏。同时,我们也吸收了国外执法工作的有益经验,培养和锻炼了一批懂海关、懂警务、懂国际(地区)执法合作的干部,扩大了中国海关缉私部门在国际(地区)海关执法合作中的影响。
  五是合作开展能力建设和经验交流。通过每年定期举办或参加国际研讨会、培训班、跟班作业,分享执法经验和最佳实践。从最初以接受能力建设援助为主,转变为接受和提供能力建设援助并重。

  成绩斐然:从个案合作到联合行动

  记者:能不能请您具体介绍几个通过国际(地区)执法合作成功侦办的案件?
  刘晓辉:当然可以。
  首先,我给你们介绍一个打击毒品走私的成功案例——“正义02”案。这是深圳海关缉私部门近五年来在海上货运渠道查获的最大的走私毒品案件。2015年1月28日凌晨,深圳海关缉私部门摧毁了一个跨国跨区域特大走私毒品犯罪团伙,查获冰毒106公斤。这是深圳海关缉私局联合香港海关、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和新西兰海关“三国四方”执法部门携手开展的代号“ZY02”(“ZY”代表“正义”)缉毒行动取得的成果。为了成功抓获境内外涉案人员,彻底摧毁该贩毒团伙,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的协调下,深圳海关缉私局立即与中国香港海关、澳大利亚联邦警察会商,决定进一步开展执法合作,由香港海关负责追踪主要嫌疑人在港的活动情况,深圳海关负责对该团伙主要成员在内地实施抓捕,澳大利亚警方负责对该团伙在澳大利亚的收货人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七人(其中香港籍三人、马来西亚籍四人)。
  再给你们介绍一个“南京3214废物走私案”。此案从情报获得、案件侦办、案件起诉到废物退运都离不开国际执法合作。2011年底,荷兰警方通报,称装有荷兰某公司生活垃圾、废纸、废塑料及其他废物的集装箱即将运抵我国张家港。南京海关缉私局于2012年2月14日立案侦查。经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鉴定,这两批共30柜货物主要是来自家庭、商业、办公、餐饮等回收的以废纸为主的混合物,以及以废塑料为主的混合物,属于中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2012年6月,中国政府首次引用《巴塞尔公约》并通过刑事司法互助渠道进行协商,使该批固体废物最终顺利退运回荷兰。在该案中,从荷兰海关提供该线索起,中荷海关警方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交换证据,最终在中国和荷兰分别起诉了进口商和出口商,彻底打掉中国荷兰之间的废物走私链条。
  再介绍一个打击商业瞒骗的“貂皮走私案”。在这起案值超过五亿元、涉税一亿多元的走私皮草案件中,中方面临着犯罪嫌疑人销毁了所有电子数据的困难。芬兰、丹麦海关调查局根据中国海关缉私部门的协查请求,全力协助,特别是芬兰海关警方克服重重阻力,多次通过律师做国内相关企业的工作,在两周内向中方提供了案件所需的原始价格数据,同时协助中方赴芬兰取证获得关键单证资料,并允许中方将其作为证据使用,弥补了中方办案部门证据薄弱的劣势,使该案成功侦破。本案中的合作,达到了超越中欧海关行政互助协议合作范围的效果。
  以上几个案件,是合作方给我们提供帮助的成功案例,下面我再介绍几个我们主动帮助合作方的案例:2014年8月,中国海关缉私局将在办案件信息线索主动提供给德国海关,双方共同经营近一年时间,于2015年3月择机开展联合行动,共同查获1500余株濒危野生植物,逮捕九人;2015年7月,基于中方及时主动提供信息,英国海关在货柜到港第一时间查获大量走私香烟,挽回近220万英镑的税收损失;2014年以来,中方与欧盟反瞒骗办公室及28个成员国联合开展打击商业瞒骗的“蛇行动”,为欧盟避免了8000万欧元的税收损失。
  记者:刚才您还介绍过,近年来,中国海关缉私部门发起了多次多边或全球联合执法行动。这些行动的具体效果如何?
  刘晓辉:我们发起的联合行动,不仅执法效果非常好,而且常常有重要突破。
  2012年3月,我们在WCO框架下倡议发起的旨在重点打击通过邮件和快递渠道走私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前体的联合行动“天网行动”,共计查获940起案件,涉及9.5吨各类毒品和化学前体。“天网行动”还加强了全球海关界、海关与有关执法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为厘清全球毒品和化学前体走私形势与手法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今后继续深化全球多边执法合作提供了良好典范。
  2013年10月至11月,我们在WCO框架下发起了旨在打击从欧洲、北美洲等地到亚太地区的有害废物走私的联合行动“大地女神第三期行动”。行动期间,各方发出预警信息116条,查获案件48起,涉及有害废物7023吨、3403件,退运废物共计十批。这次行动成功开辟了一条打击有害废物走私的国际战线,有效遏制了废物走私活动。
  2013年的1月6日至2月5日,国家濒管办会同海关、公安边防部门组织亚洲、美洲和北美洲等22个国家的执法机构开展了打击濒危物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眼镜蛇Ⅰ”行动。“眼镜蛇行动I”中,我们共查处走私濒危物种案件71起,处理涉嫌走私人员85人,查获走私象牙及其制品185千克、犀牛角13千克、穿山甲片近50千克、沉香68千克、石斛1.27吨、盔犀鸟喙76件以及大量其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2013年12月,在亚、非、北美28个国家顺利开展的“眼镜蛇Ⅱ”行动,破获350多起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在行动期间,中国海关缉私部门首次通过国际司法合作渠道遣返了濒危野生动植物案件主要嫌疑人。
  不少业内人士甚至认为,中国海关缉私领域的国际(地区)执法合作,目前在世界范围也是最好的之一。
  
  海关缉私执法合作的六项原则

  记者:刘局长,通过您的介绍,我们对中国海关缉私部门开展国际(地区)执法合作的情况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确实是既广泛又深入,并且成果丰硕。那么,根据你们的实践经验,您觉得在开展合作中应该遵循一些什么原则?或者说,应该特别注意什么?
  刘晓辉:第一是要相互尊重。没有相互尊重,就没有平等的合作。而要获得别人的尊重,首先必须尊重别人。我们在国际(地区)合作中,始终坚持一条,就是充分尊重合作方,尊重他们的立场,尊重他们的专业,尊重他们的付出。我们对他们的尊重,也换来了他们对我们的尊重。
  第二是要建立信任。没有相互信任,就没有有效的合作。但这种信任不是凭空来的,是在合作中不断积累和加强的。有效的合作,能加强彼此的信任。我们在国际(地区)合作中,始终坚持以合作促进信任,以信任推动合作,实现良性循环。
  第三是要追求互利共赢。国际(地区)执法合作不能仅仅关注自己的利益和诉求,而应当在法律和能力范围内适当照顾对方的需求,在互有需求、互有关注的基础上,找到利益的平衡点和交汇点,最终使双方都受益。比如,我们更加关注废物、毒品、枪支等走私,美国、欧盟海关更加关注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更加关注易制毒化学前体走私,在合作中只有照顾到各方关注,才能找到合作的“最大公约数”,实现互利共赢,保障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是要投入真情实感。国际(地区)执法合作需要投入感情,投入真诚。合作最终都是活生生的个人来实施和执行的,而人心都是柔软的。在严格遵守外事纪律的前提下,与合作伙伴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在关键时刻才能找得上人、说得上话、办得成事。真诚的交往,既有利于树立中国缉私警察的良好形象,也可以广交朋友,助力国际(地区)执法合作。例如,我们与外国驻华执法联络官团体(FLECC)每年举行的年度研讨会,就已经成为一项品牌活动,不仅可以交流分享执法经验,还可以联络沟通感情,增强国际执法共同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五是要牢记责任。在国际(地区)执法合作中,必须时刻牢记我们自己的责任。没有责任意识,没有大局观念,不可能搞好国际(地区)合作。我们在合作中,始终坚持从大局出发、以责任为重,有所为、有所不为。
  第六是要不断创新。要更好地推动国际(地区)执法合作,就要努力创新合作理念和合作方式,坚持安全和便利并重,推动实现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由于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制度不同,国际(地区)执法合作中难免遇到一些法律或者政策障碍,这就需要创新工作方法,分析对方面临的实际困难,与国内相关部门妥善沟通,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争取达到最好的合作效果。
  记者:说到创新,我们听到过一个关于“世界猫组织”的故事。可不可以理解为,这是您对海关缉私领域国际(地区)执法合作必要性的一种创新论述?
  刘晓辉:这只是个小插曲。在一次与国外海关执法部门官员聊天时,我说,“海关”和“猫”在英语中的首个字母都是“C”,因此,WCO(世界海关组织)也可以说是“世界猫组织”。走私者像老鼠,那抓走私的就是猫。老鼠太猖獗了,猫就应该联合起来。大家大笑一场之后,也觉得我说得有点道理。于是这个说法就传开了。

  开展海关缉私执法合作的四点心得

  记者:我们跟您的同事们交流时,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看法,就是您在谋划、推动、运作中国海关缉私部门的国际(地区)执法合作中,眼界很开阔,格局很大。那么,作为一个决策者、推动者、亲历者,您对于国际(地区)执法合作还有哪些深层次的体会或心得,可以和大家分享?
  刘晓辉:眼界也好,格局也好,不能归因于我个人。中国作为一个大国,我们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了现在这个阶段,在国际和地区交往中,就必须要有开阔的胸怀和包容的气度,否则就与我们的大国地位不相称。因此,这种眼界和格局,是历史对我们的要求。从另外一个角度说,也正是国家的发展和富强,给了我们这份胸襟和底气。
  至于我个人对于国际(地区)执法合作的体会和心得,确实也有几点:
  第一点体会是:心态决定状态,思路决定出路。我历来有一个观点:信息是无所不在的,友谊是无所不在的,合作是无所不在的。国际(地区)执法合作能做到什么程度,能达到什么效果,关键在我们的心态与思路。用什么样的心态看待合作,就决定了会以什么样的状态去运筹和推动合作。我们的思路有多开阔,合作的出路就有多开阔。
  第二点体会是:要努力提高自己的实力。合作的前提是实力,没有实力就不好合作。让姚明到一个中学篮球队去打球,合作得不好就不能怪姚明,因为实力不对等。
  第三点体会是:要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声音”,这是中央对我国新闻界提出的要求。但实际上,在国际交往中,人人都应该是“宣传员”,人人都有责任讲好中国故事。而且从国际合作这个角度来讲,讲好中国故事也有助于增强认同感,有助于凝聚共识,有助于加深合作的基础。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日新月异的中国社会现状,对世界都有着很强的吸引力,也使得我们可以有讲不完的中国故事。
  第四点体会是:我们的朋友遍天下。在十几年的国际(地区)执法合作历程中,我们用真诚、用热情、用胸怀、用智慧、用效率,不仅保证了一次次合作的成功,也赢得了一大批合作者的信任和友谊。现在,我们的朋友越来越多,走到哪里都能够找到愿意帮助我们的朋友。这是我们一直以来期盼的局面。我们完全可以说,中国海关缉私领域国际(地区)合作的春天已经到了。春天到了的时候,一朵花开了,其他的花就会竞相怒放。

  加强海关缉私执法合作的两方面规划

  记者:正如您所说,中国海关缉私领域国际(地区)合作的春天已经到来了,那么可以预见,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这种合作还将不断加强。请您简单介绍一下海关缉私局关于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国际(地区)执法合作的规划和思路。
  刘晓辉:今后一个时期,围绕加强中国海关缉私领域的国际(地区)执法合作,我们将着重推进两个方面的工作:
  在对外开拓方面:一是从缉私实战出发,抓好与周边国家(特别是越、俄、韩、日、澳、新)以及与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执法合作,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秉持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深化同周边国家的全面合作,保障信息互联互通。二是运筹好与大国(美、欧和金砖国家等)的合作关系,构建健康稳定的大国执法合作框架,扩大同发展中大国的合作。三是不断开拓与非洲、南美洲重点国家的执法合作新领域,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建立起执法互助、交流学习、资源共享的务实协作机制。四是积极参与和发起全球性、区域性打击走私联合行动,扩大国际影响,增强我国在WCO、INTERPOL及联合国有关执法机构的代表性和话语权。五是积极参与APEC、三国四方、中日韩、亚欧会议(ASEM)、东盟与中国(10+1)、东盟与中日韩(10+3)、上海合作组织、大湄公河次区域海关合作(GMS)等各种外交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落实,努力寻求各方利益的汇合点,通过务实合作促进多边国际(地区)执法合作的互利共赢。
  在对内规范方面:一是制定系统的国际(地区)执法合作规范,整理梳理对外合作文件,明确权责关系,保障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二是进一步完善国际(地区)执法合作运行机制,构建灵活、高效、务实有用的多样化合作机制,建立沟通流畅、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内部工作机制;三是加大机构、人员和后勤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增派驻外执法联络官,在系统中设立专职执法合作机构或人员,建立国际地区执法合作人才库。加强后勤和财务保障;四是充分发挥各级海关缉私部门的主体作用,挖掘国际(地区)执法合作潜力。

  带好队伍的关键是让大家清楚自己的职责

  记者:刘局长,海关缉私警察是一支职责和管理体制都很特殊的警察队伍,在带这支队伍的过程中,您秉持的主要管理理念是什么?
  刘晓辉:“五心不定,输个干净。”这是刘伯承元帅常说的一句话,意思是心里没有准主意的人,必将一事无成。要想带好缉私警察这支队伍,就要让大家的“五心”“定”下来。而要做到这一点,最关键的就是要让大家清楚自己的职责,清楚自己的定位。想不清楚,就干不明白。清楚了自己的职责,就清楚了该干什么;明白了自己的定位,就明白了该怎么干。因此,在带队伍上,我最重视的就是职责教育,力求让我们队伍里的每一个人都清楚中国缉私警察的职责和定位,清楚自己的职责和定位。
  我常常和大家讲:作为一个主要领导,我不管别的,只管三件事:出思路、明职责、用干部。
  记者:据您的同事们介绍,您是一位讲原则、讲道理、讲感情的领导,干事情雷厉风行、想问题细心周到。而且您爱好读书,也曾写过不少诗,还写得一手好文章,有人文情怀,也有文人情结。那么,最后我想请教一个关于文化的问题:您对于警察文化和文化育警是怎么看的?
  刘晓辉:哪个“60后”没有过文学梦?但那都是过去时了,在这么多年忙忙碌碌的工作中,那点爱好早就丢了,现在也就还能坚持读读书。但对于文化在队伍建设中的作用,我确实非常重视。文化的力量是巨大的。我常说,文化是“软道理、真实力、硬功夫”。人都要受环境的影响,而文化就是环境里的金箔,是最闪光的东西。因此,它对人的影响也最大、最深远。抓警察队伍建设,必须重视并且充分发挥文化的力量。如果你们有时间,建议你们到各地海关缉私部门去走走,你们会看到,我们的警营文化建设搞得还是很不错的。你们也应该注意到了,咱们所在的这个会议室,柜子里,墙壁上,展示了世界许多国家、地区海关的徽章、纪念品、照片,其目的也是想营造一种文化环境,并通过这种环境的熏陶,培养大家一种开放的心态、合作的意识、世界的眼光。
  记者:都说文化中最根本性的东西是核心价值观,那么中国缉私警察的核心价值观是什么?
  刘晓辉:我们倡导的中国缉私警察的核心价值观是“忠诚、勇敢、智慧、坚强”。“忠诚”是我们的政治品牌。作为警察,没有忠诚就没有一切。“勇敢”是我们的职业品牌。毫无疑问,警察是勇敢者的职业。“智慧”是我们的专业品牌。我们的对手是智能化、专业化、国际化的,没有智慧,我们就无法战而胜之。“坚强”是我们的意志品牌。经济犯罪腐蚀性很大,意志不坚强,就经不起腐蚀、顶不住诱惑、扛不住压力。(图片由海关总署缉私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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