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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区“胡杨”—— 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博乐垦区公安局长马天宏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7/4/10 1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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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新梅
  
  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生机勃勃地呈现着一代人开天辟地的壮举。这里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位于新疆西北边陲的博乐垦区。在这片土地上生长着一种树,它的名字叫胡杨。据说胡杨树“三千年不死,死后三千年不倒,倒下三千年不朽”。这也正是顽强的“兵团精神”的真实写照。
  2012年10月,马天宏因为在博乐市公安局出色的工作表现、突出的工作成绩,成为首批“兵地交流”干部,调任兵团第五师博乐垦区公安局长。马天宏将自己形容为一棵胡杨,上任伊始,他说:“我愿意扎根在这片沃土中,戍守这方天地。我们时刻都不能忘记父辈们艰苦坚守的兵团精神,不能忘记前辈们危难时献身的奉献精神,我们要把这种精神变成每个人的信念,不忘初心!”
  马天宏是刑警出身,曾经的办案经历令他难忘。“破案,是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这是他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2016年,博乐垦区公安局被评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和“兵团执法示范单位”,并成功申报了“全国优秀公安局”。马天宏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胡杨”精神。

  千里追嫌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在为人类带来高效与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购买网址和支付平台,通过操控彩票中奖号码,诱惑网民在网络中以汇款或转账的形式购买彩票,达到骗取投入资金的目的。这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利用互联网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犯罪案件,具有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形式多样等特点,加之涉案地域广,骗取数额日渐增大,已经成为比盗窃案件更具普遍性和危害性的犯罪形式。
  近年来,博乐垦区公安局辖区的网络和电信诈骗案件逐年递增,成为侵害群众财产的焦点和难点问题。然而,以博乐垦区公安局现有的侦查条件和技术水平破获此类案件还是有较大的难度,马天宏急在心里,反复要求:“每起案件不能过夜,必须及时汇报,有可追踪的线索必须一查到底。”
  2015年6月7日,辖区内八十三团老市场的个体户何某在网上购买彩票,结果竟被骗走19万余元。刑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了调查。办案民警通过侦查发现,受害人被骗的资金全部从网上银行转走(但银行对网络支付的钱款无法查询),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在福建省莆田市,资金的具体活动地点需要进一步调查。当日,在案情分析会上,马天宏说:“这起网络诈骗案数额很大,虽然得到的线索依然很少,我们也没有办理此类案件的经验,但是我希望民警们能克服困难,以信息流、资金流打开突破口,顺着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这条线索摸下去,争取‘破一起带一批’。”会上,立即启动了大案合成办案机制,并成立了专案组,由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李伟率领,第五师公安局网安支队配合专案组工作,共同破案。
  通过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查,几天后,专案组摸到了犯罪嫌疑人网络支付平台账号的资金流水信息,案件有了突破性进展。专案民警连夜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涉案资金分别流向了八张银行卡,并通过这八张卡查出了其他相关的38张银行卡。侦查员判断,在这46张银行卡中必定会有犯罪嫌疑人主要使用的生活卡。为此,民警再次进行了细致的核查与分析,最终查实犯罪嫌疑人可能的落脚点就在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在一段时期内,嫌疑人在此地的资金流动频繁,且流动资金数额巨大。
  马天宏果断派出专案组成员——刑警大队大队长宁博、第五师公安局网监支队民警王俊刚二人远赴仙游县开展侦查工作。经过对莆田市22家相关银行的调查,和对海量数据的甄别,最终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曾某、林某二人的犯罪证据。为了及时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马天宏再次决定由李伟带领专案民警赴福建与宁博二人会合,实施抓捕。
  抓捕小组兵分两路,一路经过精心布控,在48小时的蹲守后,于晋江市某宾馆内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抓获。另一路是宁博和王俊刚,经过调查,分析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曾某很可能就在附近。经过近三个时的走访,终于发现了曾某的车辆。宁博二人前去盘查,不料,车中的曾某企图发动车子逃跑,瞬间,宁博二人作出反应,不顾自身安危,默契地分别扑向驾驶室及副驾驶室,将其成功控制住。
  得知顺利抓捕的消息,马天宏欣慰之余,叮嘱专案民警:“下一步如何取证、固证也是关键性的问题。讯问思路必须清晰,一鼓作气拿下口供。”
  基于网络诈骗案件的特点,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之间根本没有过正面接触,其关联只能从隐秘的网络交易痕迹中搜寻。专案组民警在加大力度反复讯问的同时,深入核查嫌疑人资金流水的网络痕迹,最终,查明并固定了嫌疑人曾某通过在网络上创建虚假网站,冒充重庆某彩票公司,通过雇用的八条下线在网络上拉拢、哄骗人们进入网站购买彩票,在受害人不断将资金转入网站后,再以冻结资金、关停网站的方式,达到诈骗获取钱财目的的犯罪事实。
  7月26日,专案民警将这起特大诈骗案件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新疆。
  专案组通过不断搜集,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经讯问,查明在2015年4月至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曾某通过同样的作案手段骗取了上海居民丁某共38万元。

  速破“杀夫碎尸”惨案

  2015年9月25日21时许,天色渐暗,博乐垦区公安局沙山子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八十三团园林连居民程某称:他的租客失踪了,房门上锁,也进不去,但从房子里往外散发出一股奇怪的气味,请求派出所出警处理。接警后,沙山子派出所教导员户克立即带领四名值班民警驱车前往程某的出租房。21时46分到达现场后发现情况确实异常,立即破门而入,瞬间,一股令人窒息的臭味扑鼻而来。随后在房屋的里间发现了被肢解的若干人体组织,外包裹袋上蠕动着因尸体腐败而产生的大量蛆虫。出警民警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同时将案情上报刑警大队及局领导。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马天宏接到案情汇报电话后,立即向第五师公安局长魏阿鹏汇报了案情,之后连夜驱车百公里赶往案发地。到达后,他马上召开了第一次案情分析会。会上,侦查员和法医介绍了初步走访和勘验的情况:现场房屋承租人为丁某与姚某夫妻二人,案发后二人均不明去向。民警在走访中,得知丁某的妻子姚某有精神病史,曾在精神病院进行过治疗。现场里间被肢解的尸块分装在若干塑料袋或者尿素袋中,经法医检验初步确定为男性,身份、死亡时间暂无法推断。现场外间摆放床的西侧地面上有两摊血迹,床下是分别装有清水和血水的塑料盆,塑料盆左侧的两个塑料袋中,一个装有锯子、菜刀,另一个装有一包血土。现场还发现了一把沾有不明残留物的剪刀。可初步推断为故意杀人碎尸案件。
  听取了简单的情况汇报后,马天宏快速记录下基本情况,随即宣布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成立“9·25”故意杀人碎尸案专案组,并快速制定了接下来的工作方案:第一,尽快查清丁某和姚某夫妻的家庭关系及其全部亲属关系,调取姚某的就诊病历,做好主治医生笔录;第二,尽量搜集相关视频轨迹,锁定当事人活动情况;第三,进一步扩大走访人员范围,查到最后见到夫妻二人的人员,并固定笔录证据。
  马天宏鼓励专案组民警道:“一定要抓紧破案的‘黄金时间’,顺藤摸瓜,以命案必破为目标,把现场勘验工作做得再细致一些,不放过任何细节。”
  9月26日,也就是案发的第二天,兵团公安局刑警总队DNA检验室主任刘海渤等一行五人赶赴现场指导、协助侦破工作;第五师公安局刑侦和两级公安机关刑侦人员同步开展工作。不久,随着案情的进一步明了,得出了分析结论:第一,确认案件为故意杀人碎尸案;第二,嫌疑人为就地取材,出租房就是第一现场,且案发时死者无反抗;第三,应为一人作案;第四,死者应为男性,经亲属辨认,系承租人于某;第五,从带走的衣物中可以认定死者妻子姚某有作案嫌疑,且现已逃离;第六,从姚某就诊情况看,9月10日,她还曾入院就诊,那么,死者于某的死亡时间应在9月10日以后;第七,9月20日左右有人见过姚某。
  根据以上的认定,已有了明确的侦破方向,马天宏迅速组织警力以最快的速度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姚某。
  马天宏强调:“接下来的工作要围绕以下几点开展:第一,继续摸排走访一切与案件有关的线索,嫌疑人姚某患有疾病,证据是关键,牢固的证据链可为破案后的诉讼提供充分、扎实的证据,把案件办成高质量的‘铁案’;第二,扩大范围,围绕尸块进行细致的复勘;第三,法医的尸检工作不能停,继续勘验;第四,拷贝9月10日姚某在医院就诊的视频资料,掌握姚某的体貌特征,发协查通报和悬赏通报,发动兄弟单位及群众力量,全力搜查姚某。争取三天破案!大家行动吧!”
  接下来的两天,专案组一边向博乐市、阿拉山口市、温泉县、精河县等地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制作悬赏通告发布,通过电视、网络、张贴等多种方式广泛查找破案线索,一边在马天宏的全面部署下,继续以八十三团和相邻大河沿子镇为重点开展深入的搜索工作。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9月29日17时50分,根据群众举报,当嫌疑人姚某在八十三团某超市附近出现时,专案民警迅速将其抓获。之后,采集了犯罪嫌疑人姚某的指纹,与现场脸盆上提取的血指纹比中。至此,“9·25”杀人碎尸特大案件成功告破。
  原来,姚某家族中多人有精神病史,她自己则从18岁时开始服用精神疾病药物。2000年与于某结婚,次年生育一子。两人曾因吵架将家中房屋烧毁,姚某还曾因儿子不听话用尼龙绳将其勒至昏迷,幸好于某及时制止。2013年,二人来到案发地也就是八十三团园林连打工,租住在程某的出租房内。至案发期间姚某曾数次因发病入院进行治疗。案发当日,姚某夜里起来上厕所时,在家门口捡到了一条红色鞋带,回到屋内趁于某熟睡之际勒住了于某的脖子,直至其窒息死亡。随后,她又在房屋内将丈夫的尸体肢解。

  铲“毒”者

  毒品犯罪是一种特殊的刑事犯罪,不仅直接危害社会,还是导致许多其他犯罪行为的诱因。
  博乐垦区曾一度是远离毒品犯罪的净土,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片净土也受到了污染。马天宏上任后多次强调:“近些年,辖区毒品犯罪如平静水面之下的暗流,我们不能忽视,一定要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态势,并遏制其他相关犯罪。”
  2015年12月22日,博乐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得到线索,有人在辖区及博乐市区大量贩卖冰毒。民警立即将这一重大情况汇报给马天宏。马天宏连夜召集刑警大队民警召开专案会议。会上,大队长宁博问:“马局,你看我们现在是不是就可以行动了?”马天宏摆摆手,语重心长地说:“这段时间大家辛苦了,终于有了重大发现。可这只是开始,我们不能心急。毒品犯罪的组织性、流程性、连续性很强,并且环节多、参与人员多,我们得树立长期经营、专案专办,抓毒源、破大案的意识,讲究适时性,防止打草惊蛇。我们要在零星、孤立的涉毒线索中梳理大案线索。今天起成立专案组,宁博主抓此案。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专案组要积累更多的线索和证据,找到一个突破口,重拳出击,命中要害,扩大战果,一网打尽。”
  会后,专案组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和协调下,不分昼夜地加班加点,对海量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整理研判侦查获取来的各类信息。历时两个月后终于摸清了该贩卖毒品团伙的人员架构、活动方式和毒品藏匿地点。
  至此,抓捕毒贩、破获毒品犯罪案件的时机已经成熟,民警们蓄势以待。
  2016年2月6日,再过一天就是大年三十了,辖区笼罩在节日的喜庆中。就在这一天,专案民警正在确定最后的抓捕方案。马天宏对负责抓捕的人员进行了周密精心的部署安排,当天晚上,坐镇指挥,宣布“2·6斩毒魔”行动开始。他只强调了一点:“务必做好保密工作,并注意自身安全。”随后,专案组民警联合第五师公安局相关民警,在其他部门和辖区洪桥派出所的协助下,在第五师客运站将正在进行毒品交易活动的犯罪嫌疑人邢某抓获。当场缴获九袋冰毒(重5.72克)。随后又在博乐市某小区抓获了邢某的同伙朱某,并在其地下室内缴获了藏匿的80袋冰毒(重218.37克)。
  首战告捷,民警们没有时间欢庆,他们不畏严寒,连续作战,当天夜里又先后抓获了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保某(女)、吾某(女)和蒋某(女)。
  次日,同案犯罪嫌疑人龚某迫于压力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至此,特大贩毒案的七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苦战了整夜的民警个个眼中布满血丝。马天宏也彻夜未眠,他再次召开专案会议,说:“接下来将是更为艰难的讯问工作。给大家强调几点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第一,犯罪嫌疑人既有畏罪心理,也有侥幸心理,往往拒不供述,或有过多次犯罪行为的,只供述一次;第二,毒品数量多少,是维系毒品犯罪存在和扩大的链条,现在虽然人赃俱获,但查清毒品的来源及去向对打击毒品犯罪至关重要;第三,毒品犯罪跨地域性强,涉及面广,很多牵扯到辖区之外,调查取证的难度更大,大家在办案中一定要注意与兄弟单位多沟通、多配合。”
  本着“打源头、破大案”的意识,通过加大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力度,专案民警认真梳理搜集到的证据,每天召开案情分析会,深挖犯罪线索,扩大战果。2月15日,专案民警抓获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周某,抓获涉嫌吸食冰毒的朱某、贺某。2月21日,再次抓获五名涉嫌贩卖毒品的嫌疑人温某、李某、谭某、刘某、马某(女)。至此,“2·6”邢某等人特大贩毒案件得以成功告破。
  这一年的春节,对马天宏和专案民警们来说,是一个不圆满的春节,但又是一个十分圆满的春节。

  解救被骗少女

  2016年5月18日清晨,新疆的春寒即将过去。在博乐垦区公安局辖区八十三团新劳务市场暂住的打工人员苏某,在“寻找宝宝团”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急匆匆地来到沙山子派出所报案:“民警同志,我女儿珍妮(化名)从5月17日下午出门后至今未归,找遍了周围的地方,也没有找到。”民警一边安慰苏某,一边详细询问了有关珍妮的基本情况。苏某说,她13岁,个子瘦小,因为家里条件有限,一直没上学,但孩子很渴望读书。她平时跟继母生活,她们虽然有些争吵,但关系总体还不错。珍妮很乖,经常帮家里干活,有时也跟着他们外出打工挣钱。昨天睡午觉起来,继母发现孩子不见了,以为她出去玩了,可到晚上也没见回来。苏某到附近和团场周围寻找,都没见人影,情急之下求助了“寻找宝宝团”。
  沙山子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初步分析珍妮很可能被人拐骗或者拐卖了。鉴于警情涉及未成年人,派出所长立即将警情向局领导汇报。马天宏听取汇报后,马上抽调宁博带领民警侦办此案:“为了孩子的安全,这个案子一定要抓紧时间。急父母之所急啊!”
  侦查人员兵分两组,一组对失踪女孩住所周边的人员进行调查走访,一组对失踪时间段的监控录像资料进行分析。经过侦查人员连续多日的昼夜奋战,终于在几十个点的监控录像中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一名30岁左右的妇女与失踪女孩曾一前一后出现在同一画面中。经苏某辨认,该妇女就是他的邻居黑某。苏某还说,女儿失踪当晚,他们夫妻俩去过黑某家询问,但当时其丈夫支支吾吾地说“黑某不在家”。
  很快,侦查员查明了黑某的活动轨迹,她现在就在几百公里外的伊犁地区。正待民警准备出发实施抓捕时,黑某于次日清晨回到了八十三团,随即被蹲守民警抓获。通过讯问,黑某迫于内心压力,供述了自己和丈夫将女孩珍妮骗走的全部犯罪经过。
  原来,黑某夫妇婚后育有一子,本来小日子过得还算美满,但他们却还想再生一个女儿,只是苦于黑某身体患有疾病,一直未能如愿。通过日常的观察和接触,她发现邻居苏某的女儿又漂亮又乖巧,不仅懂事,还会干活,于是心生邪念。案发当天下午,黑某见珍妮独自一人在家门口,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就上前询问。珍妮说因为上学的事情和继母闹了点儿别扭。黑某眼珠子一转,“关切”地说:“你那么想上学,不如给阿姨当女儿吧。阿姨出钱让你上学!”天真的珍妮兴奋地说:“真的吗?只要阿姨供我上学,我就跟你走,保证听你的话,还帮你干活。”
  黑某说:“那咱俩分别回家拿衣服,然后我带你去车站,去我的家乡给你找学校上学!哦,对了,别让你爸妈知道!”随后,黑某回到家与丈夫商量,带上银行卡和简单行李来到院门口与珍妮会合。她让珍妮先往车站走,她就跟在后面。就这样,黑某利用孩子渴望上学的心情,哄骗珍妮来到了黑某在伊宁县的姑姑家。 
  抓获黑某后,民警第一时间与伊宁公安机关取得了联系,带上苏某奔赴伊宁解救珍妮。当天,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将珍妮成功解救出来。
  当珍妮哭着扑向爸爸怀中时,现场所有人无不为之动容。跟随而至的新疆“寻找宝宝团”工作人员对民警们竖起了拇指。
  泪流满面的珍妮委屈地对爸爸说:“您就让我上学吧,我放学后依然可以帮家里干活,我保证听你们的话!”苏某惭愧地说:“好孩子,咱们回家,爸爸就算借钱,也要想办法让你上学。”民警们在旁边听得心酸,之后将情况向马天宏作了汇报。马天宏听后,当即决定:“问一下他们父女,如果需要,就用局里创建的‘助学基金’帮助孩子圆了上学梦!”

  冲动后的血案

  2016年8月15日21时,在博乐垦区辖区内的八十三团老市场内,当店主纷纷锁门准备结束一天的营业时,一起惨案发生了。
  当沙山子派出所接报警赶到现场时,只见市场中间道路的地上一男子躺在血泊中,身边有一把沾满血迹的菜刀。男子身边另有一名满头、满身鲜血的女子,不时发出救命的呻吟声。现场西面几十米处还有一个赤裸上身的男子站在一辆白色皮卡车前,他身上沾有大片血迹,正试图打开被反锁的车门上车。出警民警立即冲过去将该男子控制住,并对案发现场进行了警戒和保护。随后,民警一边呼叫救护车,一边把案情汇报至刑警大队。
  经医护人员施救,确认受伤男子已失去生命体征,女子因受重伤转至博乐市第五师医院进行救治。马天宏得知案情,连夜与民警赶往案发地,查看了现场及周边情况后,召开了案情分析会。
  会上,侦查员详细地汇报了初勘情况:死者系八十三团市场内开宰鸡店的仲某,受伤女子系在市场内开童装店的李某。二者是恋爱关系。而卡车前被抓获的男子系八十三团做工程的邓某,是李某的前夫。据周围群众反映,案发前邓某与死者仲某曾发生过激烈的争执。通过对死者仲某的解剖检验,发现其主要重大外伤在于左侧颈部至脊柱处长达十厘米的创口,系锐器损伤,直接导致大动脉破裂,引起了大量出血。目前,受伤的李某身上虽多处受伤,但没有致命伤,病情稳定。
  汇报完案情后,马天宏宣布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并成立专案组,他问道:“小军,作为主办民警,你对此案有什么想法?”
  主办案件的二中队队长杨小军说:“我认为这起案件案情还是比较明朗的,邓某有重大嫌疑。接下来就是要加大对邓某的讯问力度,获取直接口供证据。还有就是找到两位受害人和嫌疑人双方的家庭关系人,并从周围店主中获取、固定旁证。”
  马天宏点点头,说:“我再补充几点:第一,梳理清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找到其犯罪动机;第二,市场内店铺众多,监控设备应该比较密集,抓紧时间调取可以再现案情的视频资料,并拷贝、固定下来;第三,这起案件的案情虽然看起来并不复杂,但是必须以命案的要求严格按程序依法办理,越简单,我们越不能马虎;第四,做好双方当事人家属的思想工作,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事件。”
  侦查中,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确认的确是邓某行凶砍人。此时,讯问室中也传出了犯罪嫌疑人邓某略带哭腔的声音:“我知道我杀人了,我没想跑,当时就是想开车去给父亲送张银行卡,里面有我挣的几千块线。然后就到派出所去自首……”接下来,邓某供出了整件事的原委。
  2011年6月,邓某与李某认识不到十天就闪婚了。当年11月,他们的女儿出生。但因为双方感情基础并不牢固,加上性格的差异,二人婚后经常争吵甚至大打出手,李某也曾因此多次离家出走。2013年,邓某与李某协议离婚,女儿由李某抚养,但是,二人考虑到经济上的原因,并没有分开生活,而是依然居住在一起。接下来的日子与之前相差无几,口角不断,李某多次赌气回娘家,之后又被邓某一次次接回“家”中。直至2016年,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了经营宰鸡店的仲某,确立恋爱关系后从邓某处搬了出来。当邓某得知前妻找了一个当地宰鸡的,十分生气,曾酒后警告李某:“你要找就找个外地的嫁出去,我邓某在本地也算有头有脸的人,你找个宰鸡的,我还有什么面子?”这番话传到仲某耳中,仲某很不满,说要找机会和邓某谈谈。
  8月15日21时许,邓某喝了八瓶啤酒后来到八十三团老市场打麻将,下车后,发现手机中有两个未接来电,遂回拨,接电话的人竟是仲某。因二人各自心存芥蒂,在电话中就激烈地吵了起来,还在市场中约定见面。邓某说:“你一个宰鸡的有什么资格要老子的女人?”仲某则气愤地说:“你们都离婚了,你还有什么资格管她?”二人越吵越抑制不住心中的怒火,随后开始相互殴打。邓某冲动之下,转身从自己开的皮卡车上拿出前几天刚买的用于工程的刀,用力挥了过去……

  破灭的“玉石梦”

  2016年9月13日10时,博乐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位于博乐市团结路东侧的某公司被盗三块雕刻好的石头,据业主高某称被盗物品总价值达13万余元。这在当地不算小数目,刑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勘查。
  办案民警对现场仔细初勘和了解后,发现被盗玉石体积都比较大,而嫌疑人在实施盗窃时,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在整个作案过程中对现场视频监控进行了遮蔽,没有留下任何视频证据。
  在案情分析会上,马天宏听了汇报后问主办民警:“除了缺失视频资料,是否在现场还发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办案民警说:“由于下雨,现场均被破坏,暂时没有发现明显的痕迹物证。”
  马天宏说:“下一步的工作,我提出三点要求:第一,复勘现场,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力争发现、提取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痕迹物证;第二,让业主高某提供详细的被盗物品的特征性状以及最近店里了解这三块玉石的人员情况,问问店里近期有无可疑人员出入;第三,三块石头体积都比较大,很有可能是使用交通工具运输的,可以调取附近店铺的视频资料,看能不能查到可疑人员或交通工具的行动轨迹。为了避免犯罪嫌疑人销赃,给后期追赃工作造成麻烦,大家得抓紧时间,分组协作配合完成工作。”
  按照马天宏的思路,办案民警分别开展调查、调取、勘查等工作。数日后,现场勘查民警依然未能在案发现场提取到有用的痕迹物证。但与此同时,调取视频资料的办案民警则欣喜地获取了有价值的线索。民警们从案发现场周边沿街监控入手,反复查看了共计92个点位视频的监控,果然如马天宏所料,最终锁定了一辆嫌疑车辆——红色电动三轮车。
  随后,侦查员继续扩大视频监控的调取范围,反复研究分析嫌疑车辆的移动轨迹,对重点嫌疑区域进行摸排。9月22日,经过九个日夜的连续侦查,办案民警最终在辖区某院落中将犯罪嫌疑人闫某抓获,并在其家中找到了还未来得及销赃的三块被盗玉石。
  闫某祖籍河南,曾因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012年9月刑满释放后来到新疆博乐市打工。讯问中,闫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我本来是想将盗取的三块玉石倒卖后发笔横财,没想到……警察的侦破速度如此之快……”随后,他如实供述了自己因经济拮据,于9月13日从家中骑电动三轮车窜至位于团结路某公司内盗窃了三块玉石的全部犯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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