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常华(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2016年9月22日,公安部组织召开“互联网+交通出行服务”论坛,来自全国范围内的相关专家以及公安交管部门、交通管理机构、相关行业协会、大学相关机构、相关行业企业等组织代表参会,共同探讨互联网+交通出行服务领域的技术与服务创新。还邀请了国内外交通和互联网行业顶级专家及企业领军人物为参会者带来精彩报告,“互联网+”对我们的日常生活进行着深刻的改变。随着“互联网思维”的提出以及在各行各业的深入应用,交通管理服务迎来“互联网+”新时代,“互联网+”正深刻影响和改变着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等诸多领域。
一、对“互联网+交管”的一点体会
以台州为例,截至2016年11月,台州市机动车驾驶人数量199多万人,机动车保有量160多万辆。庞大的驾驶人群体和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的通车里程,以及公安交通管理海量数据的存储、管理、分析、挖掘和应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全新挑战。为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的新常态,将大数据资源转化为公安交通管理现实战斗力,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积极顺应“互联网+”时代潮流,借助科技信息化手段,开展了一些探索尝试,不断推动传统警务向精准化警务、数字化警务、指尖式警务、键对键警务的转型。
(一)“互联网+”是交管工作适应社会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对公安交警部门来讲,“互联网+”交通管理是互联网与交通管理日常警务做加法,实现互联网技术与公安交管实践业务无缝隙链接和高度融合,构建“互联网+”交通管理服务模式,是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趋势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创新公安交管工作机制,打破行业壁垒,缩短时空距离的重要举措。
(二)“互联网+”是解决交管防事故的有效途径。以前,通过人工分析事故原因、走访现场等传统方式方法来开展防事故工作,现在,我们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研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大数据分析系统,准确分析事故原因,实现对全市事故全面、准确、科学分析和道路隐患的滚动排查。2016年台州省级事故黑点九处,市级 12处,通过强有力的跟踪督导、指导,九处省级事故黑点在8月底全部整治完毕并验收,比预计提前四个月。此外,借助科技手段,物建1474名的专管员队伍,全市263家客货营运单位(学校)已全部面签并启用互联网平台,对逾期未检验、未按规定报废、违法未处理的,全部录入“黑名单”库,督促逾期未检重点车辆近千辆,报废和公告牌证作废重点车辆525辆,全市无发生重点车辆负同等责任以上的死亡交通事故。
(三)“互联网+”是解决交管保畅通的重要方法。利用“电子警察”处置路面交通违法行为,将有限的警力从简单的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提高执法力度和管理效率。改变传统路面巡逻执勤模式,通过交警局指挥中心视频作战室、交警大队分指挥室和交警中队数字勤务室三级指挥系统的网络巡逻执勤模式,结合路边重点巡逻,实施“上下联动”机制,实现“桌面就是路面”,使科技应用直达基层民警,提高了应对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等交通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四)“互联网+”是提升交管服务的必然道路。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发展和智能手机不断普及,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型媒体发挥着其短、灵、快的优势。台州交警紧跟时代节奏,及时推出了“台州交警”微博及微信订阅号和服务号,利用“双微”平台发布路况信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有奖竞答等活动。同时,台州交警部门整合多部门的信息数据进行共享,对“台州交警”微信公众服务号功能进行了自主开发,使得原来要跑车管、违法处理中心、交警中队等部门才能办妥的事情,通过网上就能办好,大大降低了群众的办事成本,方便了群众快捷办理交管业务。截至目前,使用“台州交警”的粉丝达30多万人。
二、“互联网+交管”深度融合面临的挑战
当前,虽然运用“互联网+”思维开展了一些有益尝试,但是仍未能全面打破公安交警传统的模式。同时,在“互联网+”深层次的运用上,还存在较多限制,面临着很多挑战。
(一)思想理念转变不够。“互联网+”思维已应用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发生井喷式效应,对“互联网+”思维理解不深,对互联网技术的重要意义认识上存在偏差,误认为运用“互联网+”思维是经济领域的事,影响了“互联网+”思维在公安交管工作中的发展。
(二)便民服务层次尚浅。当前,通过互联网服务群众主要还停留在防范宣传、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事项查询等浅层次应用上,效果并不理想,能在互联网上为群众个人直接办成事、不跑腿的项目还比较少。
(三)数据壁垒难以打通。从网络运用来看,群众的主要活动阵地在互联网上,而民警的主要工作则在内网上进行,客观存在“两张皮”的问题。内外网数据的隔离,使得虚拟空间中大量产生的社会数据处于孤立状态,缺乏有效的整合和利用。
(四)内部服务应用不多。当前,移动互联网手机的迅速普及为民意警务发展提供了很好的载体和渠道,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纷纷推出以便民服务为主要功能的“互联网+”产品,但在便捷民警、服务实战等方面的创新应用不多,如何将“互联网+”运用于提升警务效率还有待于深入研究。
三、依托“互联网+”思维,提升公安交管工作的思考
探索构建“互联网+交管工作”的模式,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的深度融合,深入探索、催生、衍生社会治理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变有限交警为超能交警、变人力交警为数据交警、变“八小时交警”为全天候交警。
(一)适应“互联网+”的公安交管“新思维”。“互联网+”既是一种资源,也是一种工具,更是一种思维方式。公安交警部门必须突破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积极推动以科技信息化为支撑的管理服务深度创新变革。通过搭建“大数据”平台,整合资源,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统一接口和共享模式,推动各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对数据的分析中把握和找到特点、规律,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谋划工作;积极将互联网技术所带来的高效、严密、智能和创新的理念运用于公安交管工作,使之在防事故、保畅通、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出巨大的功效。
(二)用活“互联网+”这把“超能剑”。应对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高速融合带来的巨大安全风险,积极运用“互联网+”方式来破解这一难题。一是善于运用“互联网+”获取信息。在信息社会里,每一次、任何形式的流动都不可避免地要在大数据中留下痕迹,根据这些痕迹查找线索,进行分析处理,形成预警、预判,在实时掌握犯罪轨迹、预判犯罪热点等方面发挥作用。二是借重“互联网+”规范、提升社会管理能力。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核心和基础,对执法服务管理以及办案流程进行规范化设计,建立相应监管信息平台,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让监管无死角,促进公安执法的进一步规范。三是依托“互联网+”提升单警素质。一方面,倒逼民警习惯在严密监督之下的工作常态;另一方面,也使民警不得不适应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各项工作流程制度,并提升相应的个人能力,成为警中尖兵。
(三)架好“互联网+”的服务“连心桥”。一是要树立“阳光警务”思想,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行政权力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建立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办事流程、通知公告等网上信息公开体系,使群众及时了解公安交管工作,及时了解相关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证办事,也便于群众监督。二是要进一步便民。要整合多项常用办事事项,“一键点入、全程服务”,真正实现网上受理、审批、查询及办结的“一站式”全程服务,在时间上、空间上给群众以更大的自主权,让群众少跑腿、少花钱,甚至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使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互联网+”带给自身的民生红利。
(四)当好“互联网+”的沟通“麦克风”。强化“双微”平台建设及宣传工作。采用“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的统筹模式,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官方微博、微信的平台建设,广泛开展民意征集、政务公开、强化舆论引导,努力塑造公安交警部门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调动民警个体微博、微信集群的作用,以集群效应加强舆论引导;尤其需要提升应对公安交警负面舆情的能力,坚持第一时间回应、公开和还复真相的原则,把赢得舆论的过程作为获取群众信任、理解和支持的过程,在同群众交流互动中扩大社会认同。
总而言之,在不久的将来更多的传统领域会意识到“互联网+”的重要性。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互联网+”正在让我们的生活和出行越来越方便,但是由于交通数据的复杂性,在复杂因素作用下的交通数据是否能够抽丝剥茧提炼其特点并进行数据分析和总结,并融入交通管理工作中,从而推进城市交通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着力构建与道路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警务新机制,还是一个挑战。■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