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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派出所勤务机制,加强群防群治工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9/3/6 14: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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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赵辉
  
  近年来,杭州市一直秉持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核心的防范建设理念,不断创新发展、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深化完善派出所勤务机制和加强群防群治上下工夫,取得较好成效。以下是我们的具体做法。

  一、深化完善勤务机制

  (一)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网建设
  杭州市治安防控网的建设主要立足于社会治安的整体防控,通过点线面集合,协同发力。
  点,就是指派出所辖区的楔子岗亭、社区警务室以及巡逻必到点,这是基层管理的第一线,是防控体系阵地的最小单元。
  线,就是通过警情、案情的标注,定期和不定期地分析研判,以街面网格为单位,确定重点巡段、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
  面,就是派出所的巡区和防区。巡区是派出所巡警开展巡逻、基础管理工作的主战场,巡区划分是否科学,直接决定了派出所巡警后续工作能否有效开展。因此,在巡区划分上,我们要求综合考虑派出所近三年的工作实际,以“警情、案情”“实有人口”“地域面积”等可量化数据科学划定巡区范围。在数量上,每个派出所应设置2~3个防区,防区内设3~5个巡区。每个防区设一名警长,每个巡区设一名民警。
  (二)强化勤务机制建设
  在派出所勤务机制建设方面,构建“一室两队”的格局,充分突出基层基础管理和巡逻防控的专业化水平,强化制度保障。
  “一室两队”就是综合勤务指挥室、专业中队和巡防中队。综合勤务指挥室建设以指挥为龙头,主要负责指挥研判、警情分析、空中视频巡逻、执法管理、专职督导、办事办证、后勤保障等职能,是派出所勤务机制运转的中枢;专业中队负责刑事、治安案件的侦查和办理,实行侦办分离制度,原则上负责除消防类案件和基础类案件之外全部案件的办理;巡防中队负责110接处警、路面巡逻防控和社区警务,以及违反消防管理和违反基础管理案件的办理。针对巡防中队中的巡警勤务主要实施以下5项工作举措:
  1.指令派单
  “大脑+手脚”“情报+行动”的工作机制,一个主要目的就是实现工作从盲目向精准转变。
  巡区每日勤务安排,由综合勤务室经过研判分析,经过指令派单形式下发。派单内容主要包括三类:一是由分局、业务大队、派出所根据警情、案情研判分析之后的工作指令;二是全年业务目标分解到每日、每周、每月后需完成的工作;三是临时性的工作任务和巡区民警根据工作实际的自行加单。
  巡区根据派单内容,由民警进行每日勤务安排,分配工作任务,每日实行“三查”。督查,即对企事业单位、娱乐场所、校园等保安力量,社区治保力量、物业公司等可依靠力量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即对旅馆、网吧、出租房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盘查,即特定时间段、特点路段实行临时性的盘查。每日工作结束后,集中向派出所综合勤务室回复指令办结情况。通过综合勤务室的精准指向,巡区民警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区相关工作,从而实现精准发力,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岗前训示
  每日每班巡警上岗前,由值班领导和交接班巡警、辅警举行岗前训示,检查上岗巡警的着装携装,交接枪支、车辆及大型装备,进行工作派单,交接关注警情及针对警务技能、日常执法问题进行的每日一练。确保工作衔接无误,保证装备齐全,明确工作任务,保障巡警勤务的正常运转。
  3.设置巡逻必到点
  必到点是巡区中最为重要、最为复杂的关键部位,是巡警实现警情、案情下降需要重点盯防的区域。主要围绕重点单位部位以及警情、案情高发区域附近进行设置,达到震慑效果。
  4.设置步巡路段
  每个巡区要设置2~3个必须开展步巡的路段和区域。步巡路段应当按照巡逻必到点设置要求,设置在治安最为复杂及警情、案情高发路段和区域,或是夜间居民群众认为最不放心、最不安全的路段,或是违法犯罪嫌疑人经常选择、经过的“鼠道”。通过强化对步巡路段的巡逻,在全面加强巡区重点部位管控能力的同时,也有助于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提升。
  5.督导检查
  指令的落地和勤务的运转,设有严格的督导检查制度,由市局、分局督查队的一级督导、业务警种的二级督导和单位专职督导、岗位督导的三级督导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推动巡警警务。

  二、大力加强群防群治工作

  (一)充分发挥综治平台的组织协调作用
  自2017年起,浙江省杭州市统一部署推行以乡镇(街道)为主体,以“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着力构建和完善覆盖县乡、权责清晰、功能集成、扁平一体、运行高效、执行有力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基层队伍力量整合、部门工作重心下移。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下派至乡镇街道的力量,主动对接,掌握工作主动权,以综治工作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为重点,将公安业务主动融入平台建设,积极借助乡镇(街道)的队伍力量,强化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和服务群众水平。
  (二)发掘社会化群防群治力量
  发动群众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传统松散的村民自治组织和各重点单位、物业单位的安保力量虽然仍在发挥一定的社会治理作用,但显然无法满足现阶段社会治安治理体系建设的较高要求,因此要强化对各类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应用。例如,杭州市上城区开展的以“公民警校”为载体的群防群治模式。“公民警校”由区委政法委主办,区公安分局承办,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司法局等单位共同协办,通过“组织发动群众形成合力”“培训引导群众提升能力”“调解矛盾纠纷发挥主力”等主要方式,促成了上城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的形成。随后,以“公民警校”为牵引,组建“御街联盟”“校园联盟”“医院联盟”“特业联盟”等多支警民合作的平安共同体,形成了具有上城特色的“亲民尚和图”,构筑起社会共治、共享、共建的格局。经过2年多的深耕培育,民警为群众免费上课“防火防盗防诈骗”等达850多场次,已培训志愿者8万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防范资料30万多册,发放各类安防器材2万多件,因学员提供线索抓获嫌疑人500余人,查获违禁品4000余件,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三)提高群防群治信息化水平
  打造由公安牵头的群防群治力量在线管理模式,充分依托现有的前端智能采集设备以及社区社工、网格员、平安志愿者队伍采集上报的各类信息,由派出所综合勤务指挥室进行数据信息的碰撞分析,形成精确的工作指令,通过在线管理发放至单位、物业等责任主体和群防群治队伍,提升各单位治安管控水平,增强治安管控能力,减轻基层公安机关工作压力,提高群防群治力量管理的精准性,营造“信息全社会采集、指令全社会响应”的良好态势,实现在公安机关牵头下的社会综合自治,达成“共享共建共治”的目标。
  
  (作者系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基层基础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编辑:派出所工作----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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