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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类警情现场处置技巧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20/8/4 11:37:47
浏览次数:28397  

  文/李建
  
  民警遇见醉酒人闹事时,应该如何有理有据并睿智地处置,是需要认真思考和研究的。笔者作为一名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民警,通过本文发表一些见解,希望能够“抛砖引玉”。
  《刑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不能把醉酒犯罪作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理由,否则不但不能有效打击犯罪,反而会助长犯罪,不利于社会稳定,也违反了《刑法》的基本原则和立法目的。
  本人认为,根据难易程度,醉酒类警情分为四个等级:1.容易处置;2.有一定难度;3.难以处置;4.现场失控。下面,我将用案例论述不同等级的醉酒类警情处置技巧。
     
  一、容易处置的警情

  这类报警占醉酒类警情的70%以上,醉酒人的具体表现为失去自我控制能力或不省人事。
  一个初秋的晚上11点多,我与民警汪沁接到一名出租司机报警,称在北京中关村某路口,有人在路中间行走。我们很快找到了这位晃晃悠悠的醉酒人,他语无伦次,携带着两份礼品,戴着眼镜,脖子上挂着胸牌,见到我们后还拿出了钱包,醉醺醺地说“我请客、我请客!”我们只好把他带上警车,拉回派出所让其醒酒。
  处置原则
  从报警性质看,此类属于求助类报警,尚未构成治安案件。处置这类报警,以妥善安置为目的。
  处置要点
  每个警情各不相同,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采取合理的方案和措施。这类报警,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醉酒人失去自我控制能力
  (1)无法正常回家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将其带回派出所,让其醒酒,通过找家人、亲属、朋友和同事,让他们带其回家。语言上,不要与其发生正面冲突,要清楚其行为是非正常状态下的,要以达到自己的工作目的为处置原则。
  (2)在公共场所,对无事生非的醉酒人,民警与其沟通无法达成一致时,不能任其无理取闹,可以采取强制手段,将其控制,带离公共场所。我们要掌控现场局面,体现出民警执法的权威性。
   2.醉酒人不省人事
  (1)通过其随身携带的通讯设备和各种证件,仔细寻找线索,找到其家人、亲属、朋友和同事等,让他们帮助一起处理。
  (2)醉酒人酒醒后,如果执意自己要离开,一定要保障其人身安全,防止其出现意外。要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下来,作为维权的依据。
  (3)醉酒者身体上没有携带通讯设备和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物品,民警无法与其进行正常沟通的情况下,可将其带回派出所,做醒酒处置。
  注意事项
  1.注意醉酒人倒地位置,如果存在危险,第一时间要将其移至安全地带,再进一步处置,这样既保障醉酒人的安全,也保障民警的安全。
  2.醉酒人如果年纪较大,要抓紧时间处理,如有必要,可拨打120急救电话,紧急送医处理。
  3.注意天气因素,尤其是冬天,醉酒人长期倒地,存在一定生命危险。处置时要仔细观察和分析,了解其倒地时间,查看生命体征等,如有必要,可拨打120急救电话,紧急送医处理。
  4.采取措施防止醉酒人随身携带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5.面对呕吐的人,要克服畏难情绪。
  
  ……
  详见本刊2020年7期
  





编辑:派出所工作----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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