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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类警情处置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21/8/16 10:16:34
浏览次数:5002  

  文/崔成有
  
  此处的合同纠纷类警情,是指因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合同双方因签订、履行异议,而出现的现场争执、斗殴等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的警情。

  【操作规程】

  1.向报警人表明接警人单位和姓名,询问案(事)件基本情况,重点了解纠纷的具体方位、人数、起因、基本局势,是否存在打架斗殴等行为、是否持有凶器、有无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2.按以下顺序和优先级配备执法装备:催泪喷射器、执法记录仪、对讲机、防刺服或手套(现场持有凶器的,务必配备此项)、伸缩警棍、手枪、警用急救包等。
  3.开启执法记录仪赶赴现场,隔离现场各方,制止过激言行,控制事态发展。有人员伤亡的,建议本人或在场亲友拨打120救治;伤情较重必须送医的,拨打120救助。有财物受损或正在遭受破坏的,立即组织抢救,防止财物继续受损或引发更大的危险。
  4.了解纠纷情况,判明性质。明确告知当事人可以和解、调解,也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等合法渠道解决。
  5.调查取证,听取陈述。重点听取双方有关纠纷发生起因、经过的陈述,并视情制作询问笔录。
  6.宣示有关法律、法规,使当事人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不予配合、继续扬言打击报复纠纷另一方的,予以批评教育,明确告知其法律风险。
  7.区分情况,分别处理。一些事实情况简单、涉案金额相对较少、双方陈述一致的经济纠纷,在告知其调解自愿性的前提下,出于群众求助角度的考虑可以对其做出调解。如果双方不愿意或者长久僵持不下,则应做好告诫工作,告知其应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
  8.殴打他人、毁损财物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依法处理。
  9.填写、存储接处警记录;按规定提取、封存执法记录仪视频;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注意事项】

  公安机关是否需要处置合同纠纷类警情,主要应分析其是否存在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行为。针对合同内容产生的纠纷、争议,可直接告知通过民事途径处理(谁主张谁起诉)。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编辑:派出所工作----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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