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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赔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22/6/24 15: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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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光兴
  
  8点是我们值班组交班的时间。7点55分,我驾警车回到派出所大院,刚熄警车准备交班,又一个110指令下达:为农市场有人被打,需要警察到场处理。
  没到交班时点,这警还得我们出。我只能重新启动警车,和辅警小吴一起赶赴现场。
  虽然疫情尚未结束,但珠海的交通秩序恢复得与正常时期相差无几。正是上班的高峰时段,路上有些小堵。为了不让报警的事主等得急切,小吴通过我的警务通手机回拨了报警事主,告知事主耐心等待,同时拉响了警车的警报器。
  一路风驰电掣赶到现场。市场侧门口,站立着一个小个子的市场清洁工和两名市场管理人员。上前一问,清洁工就是报警事主。原来他刚在市场里打扫时,一个卖干杂货的男摊主不满其工作,与他发生争吵,并动手打了他。
  从清洁工的外表来看,没有明显的外伤。但他坚持说,对方用拳头击打了他的头,扭打中左手腕受了伤,痛的用不上力。
  站在一旁的一个市场管理员打开自己的手机,给我们播放当时的监控录像片段。录像没有声音,但看得出在清洁工和男摊主争吵过程中,男摊主冲上前,踢了清洁工一脚,并挥手打向清洁工。之后,双方扭在一起,没纠缠多久就分开了。双方都没有倒地,也没有使用工具。
  在清洁工和市场管理员的带领下,我们来到干杂货摊档前,当着双方的面,询问事情的起因。男摊主说清洁工扫地时,将垃圾桶摆放在离他的挡口很近的位置,现在是疫情期间,他很担心,所以就与清洁工发生了争吵,之后打了起来。刚开始,男摊主否认自己先打人;看了监控录像后,又说清洁工先骂他,他才打人。我告诉男摊主,如果对清洁工的工作不满意,可以向管理公司反映,就算对方骂人,也可以投诉,动手打人就不对,是违法的。
  一番道理讲述完后,我征求双方的意见:“是希望在现场协商解决,还是跟我们回派出所依法处理?”
  男摊主漫不经心地对清洁工说:“这有什么好处理的,我赔你10元钱,你自己去买瓶红花油搽搽就行了。”
  我暗暗吃了一惊:一个做老板的人,竟然会提出这样的赔偿金额。如果碰到坏脾气的人,一听这话,保不准还以为对方是在侮辱自己呢。
  果然,清洁工并不同意。好在,他没有什么强烈的反应,矛盾没有因此而激化。
  我告诉清洁工,有什么要求,可以提出来,看对方答不答应。
  此时,男摊主又将赔偿金额加到了20元。
  清洁工依旧不同意,犹豫了半天,说自己的左手腕扭痛了,干不了活,金钱赔偿就不用了,但要对方帮他打扫3天的卫生。
  男摊主不同意这个方案,从言语和神态都表现得很抗拒。
  按我平时经历的类似案子的处理结果来看,清洁工的要求确实不算过分,男摊主连这样的要求都不答应的话,这事在现场调解的可能性就很小了。我决定将双方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一听说要被带回派出所,正在一边忙着招呼客人的女摊主走了过来,当场同意帮清洁工扫3天的地。
  因为女摊主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我只能征求男摊主的意见,但男摊主一直不松口。
  又磨蹭了好几分钟,经过我们、女摊主以及在场其他顾客的一番劝说,男摊主最终答应了清洁工的要求。
  这是我第一次遇到用劳务的方式进行赔偿的案子。看来,以后又多了一个化解矛盾的思路。
  
  (作者系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翠香派出所民警)
  



编辑:派出所工作----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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